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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23 生效日期: 2008-12-23
发布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鄂教综治[2008]8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据省气象局预测,今年冬季季平均气温比常年略低,出现阶段性低温雨雪过程的可能性较大,大致时段为12月下旬初、1月上旬前期、1月中下旬,2月份还将有2次低温雨雪过程发生;冬季冷暖变化幅度大,极端最低气温较去年低,北部可达-8~-12℃,南部可达-6~-8℃,高山、半高山地区极端气温可能更低。上述气候变化,可能对我省交通、电力、农业、基础设施、森林防火及学校教育教学和安全工作造成较大的灾害性影响。目前,随着气温下降,不少地方采用燃煤取暖,进入了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多发期;冬季冰雪路面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学生在户外从事冰雪运动时容易发生意外伤害。同时,学校即将开始放寒假,2009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冬季我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240号)精神,做好学校教学及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喜庆的寒假和春节,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1.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将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学生的安全与稳定。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请示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对义务教育学校可临时停课或提前放假;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必要时可调整教学安排和考试时间以确保安全,并制定应急预案;有寄宿学生的学校,要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他们有热饭吃、有热水喝,保暖和、保安全;决定放假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回家交通安排方案,并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保学生回家途中安全。有校车的学校要做好校车检修维护工作,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3.各地、各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要从本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需要,将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骗和预防落冰落水以及预防洪水、泥石流、雷电、地震等安全常识的教育。
  4.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严密监管人员集中场所,在假期要切断关闭停用场所的用电设施电源,确保避免火灾。要加强对校园、师生员工宿舍、实验室、计算机室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活动,要对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周密安排,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各地、各校要集中力量,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或复查。要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校内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解决。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周密布置。
  6.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学校的安全工作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及寒假、春节期间,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防范和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7.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地、各校要认真安排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及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和各单位的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学校24小时必须有校领导在校值班;必须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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