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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近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5 生效日期: 2008-10-25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江府办[2008]10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近期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江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近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 4 号)精神,加快我市招商引资和产业建设步伐,促进我市区域协调发展,最终促使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起点、高标准的统一规划,整合恩平市米仓园区与开平市翠山湖园区,建设“江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承接市内、珠三角地区乃至国内外的产业转移,并争取建设成为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之一。
  二、工作任务
  2008年11月底前完成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申报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上报省经贸委。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推进产业转移工作专门机构
  1.参照省的做法,成立江门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推进我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发展改革、劳动、工业的副市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分管副秘书长、各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市发展改革、经贸、教育、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外经贸、环保、规划、信息产业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其中产业转移工作由市经贸局负责,劳动力转移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办公室主任由市经贸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主要领导担任。
  2.成立江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管委会。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人员由相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组成。该管委会暂与市经贸局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产业转移的统筹、协调与日常工作。
  (二)做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认定申报工作
  根据《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的要求,积极认真开展申请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材料的相关准备工作,以确保我市产业转移工业园能够被成功认定。
  四、工作分工
  市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与珠三角地区城市签订联手推进产业转移协议,并建立两地政府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促进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的相关政策。市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积极推进全市产业转移工作。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开平市政府、恩平市政府:与蓬江区、新会区等市(区)政府签订联手推进产业转移协议,参与组织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规划编制、环评、征地、招商引资、成立园区管理机构及制定管理办法等各项工作。积极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制定有关工作方案。
  (二)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鹤山市政府:按照“山海合作”的模式,共同推动我市产业转移工作。
  (三)市发展改革局:制订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准入标准。
  (四)市经贸局: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申报的组织协调单位,成立市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产业转移工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制订全市产业区域布局指导意见,提出市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机构组建方案,并做好园区认定申报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五)市财政局:合理安排省划拨及市产业转移工作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税收法规,制订产业转移工业园利益共享机制建立方案,包括提出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分配意见,指导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双方制定有关利益分配办法等内容,以及制订我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资金和双转移工作经费的筹集方案及使用方案(其中包括省划拨资金放大使用办法等)。有关利益共享机制建立方案、建设资金与工作经费筹集及使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园区所在地政府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办理征地手续,统筹安排园区用地指标,及时申办用地批文,并积极协助向省争取同意我市在翠山湖园区、米仓园区建立产业转移工业园。
  (七)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产业转移工业园环评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局的审批。
  (八)市规划局:组织开展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九)市编办:协助办理成立市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协助成立市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机构及提出解决机构人员编制的方案。
  (十)市劳动保障局:制订劳动力培训及保障园区用工的政策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成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及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负责的有关工作能按时完成,切实加快推进我市产业转移工作。
  (二)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市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每周一次将各自负责的产业转移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经贸局),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每周编写简报,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
附件:江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工作进度表(2008)(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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