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参加2008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暨皖沪泛长三角企业对接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09 生效日期: 2008-10-09
发布部门: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皖经明电[2008]122号
各市经委(工经委):
  根据省政府要求,我省将组团参加2008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并将在上海举办皖沪泛长三角企业对接会。为此,我委制定了安徽省参加2008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暨皖沪泛长三角企业对接会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安徽经济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安徽省参加2008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暨皖沪泛长三角企业对接会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中指出的"安徽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自然资源优势、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加强同兄弟省份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要求,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业强省和东向发展战略落到实处,根据省政府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组团参加2008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并在沪举办皖沪泛长三角企业对接会。
  一、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简介
  2008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工博会)将于11月4日-8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工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协办,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的工业博览会,迄今已成功举办9届。工博会将发挥以交易为核心,展示,评审,论坛为辅的四大功能,通过"产品、技术、产权"三大交易,形成专业展商和专业客商聚集、装备制造设备聚集、高新技术成果聚集、市场信息聚集的强效应,努力办成中国装备制造类最有影响力的国际品牌展,并成为中国、亚太地区乃至全球工业领域最新产品和技术的交易平台和展示窗口。
  工博会是办在"家门口"的国际性工业领域综合性展览活动。我省已连续三届以省政府名义组团参加工博会。我省参展具有成本小、效果大的优势,应借助这一良好平台,进一步落实皖沪合作协议,充分展示我省优势行业和优势产品,树立安徽工业发展新形象,积极主动地融入"泛长三角"经济活动,促进安徽企业参与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的主题和重点
  我省组团参加工博会,重点是利用工博会平台开展企业对接和产业合作。今年的活动主题是 "利用工博会平台,展示安徽工业新风貌,推进企业对接和产业合作"。活动内容共分三大版块:一是组织企业参展,展示安徽工业经济成就;二是举办皖沪泛长三角企业对接会;三是组织企业、工业园区及市县从事工业经济工作的领导参观学习和考察。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企业参展。
  考虑此次工博会的特点和我省发展的实际,今年安徽省参加工博会展览展示的主题定为:"自主创新的安徽装备工业"。围绕这一主题,有重点的宣传安徽近年工业发展的成就,突出安徽工业界自主创新能力和装备制造业最新成果展示,组织我省数控机床与专用装备、节能环保设备、自主品牌汽车生产的重点企业和产品参加展览。用特装展的形式,在1号馆(工博会主展馆)主通道位置设立400平方米的展位,充分宣传安徽工业的优势和实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这一位置也作为安徽展团的主要活动场地。展览的内容分为二个部份:
  第一部份:工业强省谱新章。拟以图片、多媒体等形式进行连续播放,重点宣传展示我省工业发展的思路、战略布局、重大项目和发展环境。
  第二部份:自主创新结硕果。主要展示自主创新的数控机床、大型锻压设备、自动化设备等重点产品。安徽展厅内要做到重点内容丰富,亮点突出,图文和实物并茂,展示与观众互动,声、光、电、多媒体结合。展位内设置解说员、影视播放、宣传品资料发放。
  参展产品:
  ⑴合肥锻压机床厂:大型锻压机1台;
  ⑵合肥江淮"巨一"公司:工业机器人1台;
  ⑶合肥富园汽车改装公司:多媒体流动转播车1台;
  ⑷马鞍山万马机床厂:数控机床1台;
  ⑸芜湖海螺川崎节能设备制造公司:余热发电模型一套;
  ⑹安庆市鸿庆机床厂:数控加工中心1台;
  ⑺安庆船用柴油机厂:大型船用柴油机1台;
  ⑻蚌埠晶菱公司:数控机床1台。
  (二)省代表团在沪举办2008皖沪泛长三角企业对接会。
  省代表团在沪期间将开展一系列招商项目活动,在沪集中举办一次2008皖沪泛长三角企业对接会(600人左右),推介安徽投资环境和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加强交流与对接。主要内容有:
  (1)黄海嵩副省长讲话;
  (2)上海市有关领导致辞;
  (3)招商说明和项目推介;
  (4)客商代表发言;
  (5)签约仪式:举行重点招商成果签约,一次集中签约合作项目约40个左右;
  (6)相关企业、工业园区与参会的投资商、邀请的国内外企业进行洽谈、对接;
  (7)黄海嵩副省长会见重要客商、商会、行会负责人和有关领导;
  (8)省政府举行招待宴会,宴请出席活动的嘉宾和代表。
  (三)各分团分别在沪组织开展专题招商系列活动,各企业自行联络开展对接洽谈活动
  四、组团形式
  以省政府名义组团参加工博会。黄海嵩副省长任团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郑为文和省经委主任赵炳云任副团长。
  安徽省代表团组委会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成员单位包括:省经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贸促会、中科院合肥分院等。各成员单位选派1名处长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经委。
  各市分别组团(不少于15人)。由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队(相关要求将由省政府行文布置),由市经委负责组织有关企业、工业园区和招商项目单位参加。
  省国资委组织省属企业分团,并组织20户左右企业参加。
  安徽日报、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电视台、中安在线、安徽经济报等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五、日程安排
  (一)省代表团
  1.11月3日下午乘动车赴上海
  2.11月4日上午出席工博会开幕式并巡馆;
  3.11月4日下午16:00举行2008皖沪泛长三角企业对接会(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进行项目推介和签约;
  4.11月4日晚上18:00省政府宴请出席活动的嘉宾和代表;
  5.11月5日上午乘动车返肥。
  (二)各市分团
  按照"小集中、大分散"的原则,各市分团自行确定赴沪时间,但联络员必须于11月3日16:00前到省代表团驻地宾馆(具体地址另行通知)报到,并准时出席开幕式和企业对接会。
  六、客商邀请
  省代表团组委会成员单位分别邀请上海市对口单位负责人;
  各市分团分别邀请客商15名;
  省国资委及省属企业邀请10位客商;
  省经委邀请上海市、区、县经委、工业园区负责人。
  七、项目筹备
  省经委负责印制安徽省工业领域招商项目册,各市负责推荐集中签约项目(详见附表4)。
  八、新闻宣传
  组织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等我省媒体随团跟踪采访报道。邀请上海主流媒体参加我省相关活动,宣传安徽的投资环境和经济成就,报道安徽代表团各项活动及成果。宣传活动高层次、大范围、高密度,切实营造安徽与泛长三角紧密联系和加强合作的浓厚氛围。
  九、工作机构及分工
  为保证参展工作顺利进行,省经委成立组委会办公室。产业政策处为主承担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委内相关处室协助配合。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展览及后勤保障组、协调组。
  (一)综合组
  负责人:朱永国  电话:13966720996、2871856
  任 务:负责安排省代表团成员在沪期间的有关活动及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协调;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计划;负责对接会期间签约项目的收集统计;负责与工博会大会组委会联络。
  (二)宣传组
  负责人: 石象斌  电话:13505609213
  任 务: 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负责领导讲话的文字材料;负责组织联系新闻单位、宣传材料制作及新闻报道。
  (三)展览及后勤保障组
  1.展览工作:
  负责人:展 岩   电话:13905510964
  任 务:负责安徽展馆的设计、制作、安装、管理维护和撤展;负责组织、接待好领导和参会代表到安徽馆参观的有关活动;负责展馆各类证件、入场券的领取和发放。
  2.后勤保障工作:
  由安徽省经委和上海市经委共同筹办。
  负责人:安徽省经委 展 岩  电话:13905510964
  上海市经委 张 寅  电话:13916985088
  任 务:负责对接会的会务工作;负责安排安徽省代表团成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会务、交通车辆组织等。
  (四)协调组
  负责人:刘成全   电话:13865939198
  任 务:负责省政府领导、省代表团成员及上海市政府、经委领导的联系落实及活动安排。
  十、有关要求
  1.请有关市经委帮助组织落实参展企业、参展产品的相关工作。
  2.各市分团根据各自特点自行在沪开展各项招商活动。请各市分团招商活动方案、组团成员名单(附件1)、邀请客商名单(附件2)、签约项目(附件3)于10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报省经委。
  3.11月3日晚20:00在省代表团驻地召开预备会议(地点另行通知),省代表团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市经委主任、联络员参加。
  4.11月4日下午17:00,黄海嵩副省长将会见重要客商、商会、行会负责人和有关领导。请各市参会的副市长参加,并从邀请的客商中推荐一名实力较强、有影响的客商参加会见活动(在邀请客商名单上注明)。
  5.省政府将对各市和省有关部门招商工作进行督促和考评。各市和省有关部门于11月6日12:00前,应将招商成果(附件5)、本地(本部门)参展招商情况书面报省组委会综合组,省组委会对各市和省有关部门招商工作进行考评,评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成果奖。
  联系人:王金瑞 彭树才
  电 话:0551-2871190,传真:2871854
  手 机:13956069030,13955175251
  E_mail:psc11@163.com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1:各市组团情况一览表(略)
附件2:各市邀请客商情况一览表(略)
附件3:集中签约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4:皖沪泛长三角企业对接会产业合作签约项目分解表(略)
附件5:招商成果一览表(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