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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全省明星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和经纪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07 生效日期: 2008-10-07
发布部门: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农机管[2008]38号
各市农机局:
  近几年来,我省各地大力扶持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发展,积极探索适应我省农机化发展的农机服务组织模式,全省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等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实力,推进品牌服务建设,省局决定表彰一批有一定服务规模和影响力、经济效益较好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和经纪人,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含合作社、专业协会、服务公司等)、农机大户和从事组织跨区作业为主的经纪人。
  评选名额:全省明星农机服务组织评选120个;明星农机大户和经纪人各评选100个。各县(市、区)选择辖区内有代表性的、运行较好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和经纪人各推荐1个。
  二、评选条件
  (一)明星农机服务组织评选条件
  1.有良好机制
  (1)经过有关部门登记注册运行一年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协会和服务公司
  (2)有完善的章程并按照章程规范化运作,实行民主管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组织活动正常。
  (3)有明晰的产权结构、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4)有完整的成员名册。
  2.有较多机具
  (1)有一定的资金、技术、设备、土地、建筑物等经营要素。
  (2)专业合作社、服务公司拥有机具超过20台(套);专业协会成员50人以上,拥有机具超过30台(套)。
  3.有服务规模
  (1)有固定的办公联系点和通讯工具,配备相应的交通、维修服务设备和技术服务人员;组织成员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
  (2)农机年作业面积累计达到15000标准亩以上,或插秧机服务组织年作业面积达到4000亩以上,或服务农户达到500户以上。
  4.有综合效益
  专业合作社、服务公司年经营服务收入30万元以上;专业协会年综合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去年以来无安全生产事故。  (二)明星农机大户评选条件
  1.农机大户:以本地作业为主,拥有农机资产50万元以上(没有洋马、久保田等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的,农机固定资产达30万元以上),且年作业收入20万元以上。
  2.有良好的作业服务质量和态度,受到农民的欢迎。
  3.遵章守纪,家庭和睦,去年以来无安全生产事故。
  (三)明星经纪人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并参与农机跨区作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联系跨区作业任务并落实到机组或机具;在跨区作业过程中能积极为机手搞好后勤保障和服务,热情帮助机手解决实际困难,受到机手一致好评。
  2.积极提供跨区作业信息,引导联合收割机有序流动。参与或组织的跨区作业队,跨区作业时间长,作业面积大,机具使用效率高,经济效益显著。
  3.组织的跨区作业队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欺诈行为,无机手或农民投诉。
  4.为跨区作业机手做好作业任务安排、食宿安排、收费、协调等服务工作,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
  三、申报材料
  各地推荐的明星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和经纪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式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
  (一)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审核申报、评议审定、统一表彰的办法。
  (二)农机服务组织、大户、经纪人等数量较多、运作较好的县(市、区)可增加推荐名额,但不得超过3个,请各市农机局严格把关,并排序上报。
  (三)各市农机局要认真做好明星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和经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条件,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对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大户和经纪人,今年参加四川抗震救灾的可优先申报。
  (五)申报表要逐项认真填写,用A4纸电脑打印,一式二份,于11月30日前上报省局农机管理处,并请同时报送电子邮件。请各省辖市选择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和经纪人典型各一个,形成1500字左右的文字交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于11月30日前报省局农机管理处。
  联系人:顾燕,联系电话:025-83275265、83275267(传真),
  E-mail:njjglc@126.com。 二○○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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