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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山东省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青岛市人口理论教育基地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5 生效日期: 2008-09-25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
发布文号: 青人口发[2008]48号
各区、市委党校,人口计生局: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关要求,经市委党校和市人口计生委协商,确定在市委党校建立青岛市人口理论教育基地(简称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青发〔2007〕21号),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人口理论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提高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水平,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教育工作,举办各种类型的人口理论专题研讨班和培训班,对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人口计生领导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教育培训。
  (二)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研究活动,努力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三)配合中国人口学会党政干部教育分会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三、组织领导
  教育基地由市委党校、市人口计生委共同管理,具体工作由市委党校教务部和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负责。教育基地设主任1名,由市委党校教务部一位负责人担任;副主任2名,分别由市委党校和市人口计生委选派;教育基地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2名,由市委党校选派,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四、经费来源
  教育基地开展人口理论课题研究等活动所需经费由青岛市人口计生委从事业费中支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依据政策可适当收取培训费。
  五、其他事项
  其他相关具体事项,由市委党校教务部和市人口计生委宣教处协商确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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