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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9 生效日期: 2008-09-19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黑市政办明传82号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愉快、安全的国庆节,营造良好的安全消费环境,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全市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二、针对国庆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肉制品、水产品、蔬菜、酒类、保健食品、儿童食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以餐饮消费环节为重点,切实加强各类酒店及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尤其对宾馆、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等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实施重点防控,坚决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小超市、小作坊及旅游景点周边小商店、小饮食店的规范管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五、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攻坚战,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消除盲区和死角,重点加强生产使用现场的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及监控、重点监控单位和重点监控设备的监管。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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