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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18 生效日期: 2008-08-18
发布部门: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新政办[2008]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新乡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规划
  为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逐步把我市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目的和意义
  农村信用社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对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农村金融问题已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已明确农村信用社改革方向是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用现代金融机制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用发展解决农村信用社沉重历史包袱和缺乏竞争力问题。2008年全国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方向是建设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即组建农村商业银行。2008年5月16日,河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提出了河南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未来3年改革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金融制度为方向,转变思想观念,转变管理方式,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为突破口,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加快化解历史包袱,加快提高资本充足率,争取2010年末,全省145家县级联社大部分完成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经过3年强力攻坚,使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审慎经营指标赶上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资本充足率总体达到8%左右,不良贷款率总体下降到10%以下,拨备充足率达到70%以上,历史亏损挂账下降70%以上。把农村信用社改革成为具有现代管理体制的农村商业银行,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能够有效提高农村信用社综合竞争能力,能够有效解决农村信用社沉重历史包袱,增强经营实力,更好地支持“三农”经济快速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我市农村信用社3年改革发展工作目标是:2008年,辉县市、新乡县和长垣县3家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2009年,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市区和凤泉区5家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2010年,封丘县和卫辉市2家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用3年的时间,将我市10家联社全部改制为具有现代管理体制的农村商业银行。
  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不良贷款比例高、资本充足率低、拨备充足率不足,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盘活或剥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使农村信用社各项经营指标达到农村商业银行审批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新乡市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市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借鉴省内外成功改革的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盘活或剥离不良贷款,努力使农村信用联社各项指标达到银监会规定的筹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标准。
  (三)加强协调,搞好服务。要建立定期协调沟通机制,各有关部门提高服务意识,建立农村商业银行改革绿色通道,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期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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