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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18 生效日期: 2008-08-18
发布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粤教保[2008]16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建设局(建委),各普通高等学校:
  我国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的里氏8.0级强烈地震,造成不少学校房屋倒塌和师生重大伤亡,校舍及仪器设备损毁严重。为了提高我省各级各类学校防震减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一、高度重视学校抗震安全排查工作
  四川省汶川县大地震发生后,我省高度重视学校防范减灾工作,陆续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保[2008]5号)和《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确保中小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粤教保[2008]7号),组织各地各类学校普遍开展了防震安全排查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各地各类学校要在此基础上,于今年秋季开学前进一步开展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教育部门牵头,建设、地震等部门相互配合,结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组织各类学校开展一次地毯式防震安全专项的排查工作,切实保证学校的安全。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切实保证此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取得实效。
  二、开展校舍抗震排查的主要内容
  各地要对各类学校的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公共建筑设施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查阅工程建设档案和实地踏勘等方式对学校的每栋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进行逐项检查,特别是要将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学校校舍,作为此次排查的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校逐栋建立资料库。对存在安全隐患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及时改造加固。
  三、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地震应急水平
  各地各类学校要认真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生教科书和各类学校学生课外读物中,并根据实际建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要加强学校防震减灾宣传员的培训,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各地要指导各类学校科学编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突出以人为本,以减少人员伤亡作为应急工作的核心,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提高地震应急水平。
  请各市各高校将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况和统计表(附件)在9月1日前同时报省教育厅与省建设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广东省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整治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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