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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1 生效日期: 2008-09-0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齐政发[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黑政发[2008]53号)和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鸡西现场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全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启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为目标,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不断优化教育结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挖掘现有教育潜力,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结合全市构建和谐校园、深化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程等,集中力量实施全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政府为主,优先保障的原则。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各级教育、财政、建设、发展改革等相关职能部门合力组织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优化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实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增设专项建设资金,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县级为单位,摸清底数,认真制定本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利用教育资源,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三)坚持均衡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按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进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域适度超前发展。
  (四)坚持突出重点、消除薄弱的原则。以消除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建设为重点,提升农村学校现代化建设水平,稳妥推进以农村为重点的寄宿制学校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效益的原则。学校标准化建设要以实用、管用、够用保障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的实施为前提,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投资的使用效益。软硬件兼顾,全面建设。既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办学条件改善的建设,又注重教师队伍、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内涵建设。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力争利用5至10年的时间,在全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标准。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从2008年开始启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到2010年,完成城区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县城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到2012年,完成所有县城内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三阶段到2020年,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布局合理、校园内功能完善、教育教学技术装备配备基本达标、生活服务设施满足师生需求、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适应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的需要,基本达到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的均衡发展,为全市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使学校设置布局合理,选址科学安全,周边环境优化,校舍建设坚固,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达标,学校经费得到及时足额保障,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校长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及年龄结构合理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三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德育首要地位,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全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控辍保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四是加强学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民主管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全市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各地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黑政发[2008]53号文件和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鸡西现场会议精神,切实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摆到各级政府工作重要位置。抓住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利时机,特别是要利用好省里的一些优惠政策,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县(市)、区政府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规划、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扎实推进。各地要根据《齐齐哈尔市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分期、分批、分重点地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分类组织推进。在规划建设中,既要注重全面提高,又要因地制宜,一校一策地确定建设目标,不搞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要将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统筹兼顾、科学进行布局调整,有效整合教育资源,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积极稳妥有效地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整合、重组、对口扶持、教育资源共享等方式,全面落实'五优先'(即:领导班子配备、师资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造、教学研究指导优先保证)政策,按计划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努力缩小城乡间、地区间、学校间的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支教工程等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最大综合效益。全面实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实行以县(市)、区级政府为主,教育行政部门为实施主体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成立由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统筹规划,制定相关政策,落实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实施等项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统筹规划和实施工作,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发展改革规划部门、财政部门、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要做到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落实资金是实施义务教育学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保证。继续深化'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县级统筹管理和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责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投入职责,防止'挤出效应',确保地方政府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编制好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预算,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到位;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建立扶困助学长效机制,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认真使用好国家、省下拨的各项资金,使其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各地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应主要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对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彻底清查。并按照小学就进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制定学校布局调整、资源整合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对已经没有在校生且不具备保留条件的闲置学校资源,以及按布局调整规划和年度计划撤销的学校资源,县(市)、区政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所得资金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农村初中校舍改造资金、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资金以及实验仪器设备更新、学校附属设施改造等项目资金,积极推进校舍维修改造,寄宿制学校食堂、宿舍建设以及中小学课桌、实验仪器设备装备、学校附属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按照学校校园建设规划,择优选择建设用地,确保校舍安全,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建筑设计,抗震、防灾、防火等规范认真组织设计和施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使校舍建设达到坚固、安全的标准。
  (四)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一是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落实国家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开好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搞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师角色,树立新的课程理念并转化为教学行为,研究和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教师新课程的实施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二是加强学校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校'的管理理念,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强化学校质量立校、质量兴校、质量强校意识。要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建立提高教学质量的导向、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高中、初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质量通报制度、质量目标奖惩制度;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立足本校实际,创办人文教育、科教教育、外语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等特色学校,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是大力发展远程教育,提高教学现代化水平。以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抓手,广泛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用,缩小校际间教学水平差距,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四是深化评价制度改革,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素质教育导向机制,不断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建立和完善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五是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招生,不准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准分设重点校和重点班,推进高中配额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五)强化队伍,提高素质。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统筹教师资源,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以农村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教师轮岗交流、对口支援、送教下乡、开展教研活动、强化教师培训等方式,大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师资源相对均衡。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待遇,在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充分调动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举办薄弱学校校长培训班,建立区域内校长挂职交流培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外语、计算机等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实现开齐开全开好课程的目标。
  (六)加强督导,推进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控和督导评估制度。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控和督导评估工作。既要对每所学校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又要对区域内学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既要对标准化建设的最终成果进行评估检查,又要对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估检查。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根据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和区域的督导评估结果,对督导评估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和对学校表彰奖励、校长考核任用、评选先进以及专项建设工程设立的重要依据。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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