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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抓紧做好全市中小学冬季供暖准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14 生效日期: 2008-08-14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财政局
发布文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财政局,开发区教育卫生局,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我国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货源十分紧缺。取暖期很快将要到来,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冬季供暖准备工作,保证全市中小学校师生在温暖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和生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学冬季供暖准备工作
  做好全市中小学冬季供暖准备工作是保障全市中小学冬季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政府,特别是区市县政府的重要责任。由于煤炭价格上涨,货源紧张,各区市县教育局、财政局要充分认识在当前条件下煤炭采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把做好中小学冬季供暖准备工作作为本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二、落实经费、保证取暖经费足额及时拨付
  为保证全市中小学校冬季取暖,各区市县教育局、财政局要加强对锅炉用煤的核算工作。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政发[2006]22号)以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有关事宜的通知》(大政发[2008]21号)要求,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落实中小学冬季供暖经费,确保全市中小学按时供暖。各区市县教育局要及时、按进度下拨中小学公用经费,取暖费要及时拨付、单独核算。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与取暖相关的费用。
  三、积极组织,抓紧做好冬季取暖煤的采购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局是全市中小学冬季供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抓紧时间、认真组织人力进行取暖煤的集中采购、储存及组织运送工作,必须在供暖期到来前全部完成取暖煤的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冬季供暖期燃料的及时、充足供应。
  四、严格实施,认真做好供暖前期的其他准备工作
  各区市县教育局要组织对所属中小学校的供暖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尤其对以前曾经出现过供暖问题的学校要重点检查;做好锅炉本体、附属设施、暖气片、采暖管道及取暖用火炉等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供暖设施没有安装到位的要抓紧安装;对保暖状况不好的教室、办公室和学生宿舍要立即维修;对太阳能取暖效果不理想的学校要尽快进行改造和采取辅助措施。要做好冬季供暖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准时甚至提前供暖。
  五、成立机构,加强供暖准备工作的协调与督查
  各区市县教育局、财政局要成立冬季供暖准备工作联合督查组,对本地区中小学冬季供暖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随时解决辖区内中小学冬季供暖备问题。对于今年因督导、检查、落实不力造成中小学冬季供暖出现问题的,要在全市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单位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财政局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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