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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齐齐哈尔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3 生效日期: 2008-05-13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齐政办发[2008]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齐齐哈尔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清理行政权力编制政务公开目录为突破口,以“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政务公开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公开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法定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特别是办事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群众及时公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清理行政权力。主要任务是将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现有行政权力逐项清理出来,列明目录;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市政府的各项行政权力分解到主管领导,权责明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清楚,并向社会公开。通过清理,增强行政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方便百姓办事。
  一是明确清理的范围和依据。市级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单位都要参加清理工作,具体包括: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所属的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由其所属行政机关一并清理)市辖中、省直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市政府及各部门依据宪法、组织法、行政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享有的行政权力和“三定方案”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明确的行政权力,都在清理范围之内。行政执法权,具体包括行政许可权、非许可性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确认权、行政裁决权、行政征收权(征税、收费、征地、征用其他财务)、行政给付权等。其他行政权,具体指上述行政执法权以外的需要由政府和部门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制定各类管理性、政策性文件,制定各类规划、计划、紧急预案,对各类经济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物质采购、人事、财务的管理,对下级的监督、指导、奖惩等行政权力。
  二是明确行政权力清理的内容。市政府行政权力的清理。对于依法需要市政府做出决定的行政执法权和其他行政权,要列出目录、制作流程图,并分工到各位市领导。此项工作需自下而上进行统计清理,并绘制流程图后上报。
  对于各部门行政权力的清理。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不同类别的行政权力确定不同的清理重点。关于行政许可、非许可性行政审批的清理,任务是在去年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清理工作基础上,继续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各单位要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坚决取消;对有依据的许可和审批,如果市场可以自由调节的、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的、通过其他行政监管手段可以解决的、通过中介组织或者行业协会可以自律管理的行为,也要予以取消。对能够合并的合并,可以改为备案的改为备案,能下放的下放。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缩短审批时限,确定最低审批时限,对保留的项目要制作工作流程图。关于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权的清理,各部门要将本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权力一一梳理出来,分类进行登记。关于其他行政权力的清理,各单位要按本方案列举的各个类别逐项列明目录,制作流程图,特别注意防止遗漏和确定职权的法律依据。
  三是明确行政权力清理的方法和程序。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
  部门清理和上报。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裁减行政审批事项,制作相应的流程图,并将清理结果逐项填入相应的附表内,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法制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法制办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权力和依据进行审核,对于行政权力和依据有疑问的,要与各部门沟通,各单位要进行补充和说明,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清理结果予以认定。
  报请同意和公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核结果汇总后,经市政府同意,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目录是政府运行规则的手册、政府信息载体的手册、群众办事指南的手册、群众监督依据的手册,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意义重大。
  一是目录公开的主要内容。目录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市本级公开内容。即市政府领导分工、行政权力及政府工作规则;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年度工作目标;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举措的提出及实施、大事实事的办理及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财政预算总体情况,基本建设资金(含土地出让金)、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城市维护费、外经贸经费、水资源费、排污费、工交基金、市统管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的交易方式、交易内容及交易程序;重大项目、重点专项资金、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审批、位置、面积、用途、价格和供地对象,征地的用途、补偿标准,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补偿方案及评估结果;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项目的招投标情况,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及完成情况;有关规费的收缴依据、标准及额度;规费减免的项目、额度、享受减免的单位;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项目、资金到位率、项目进展及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情况;市政府重要人事任免及奖惩;安全、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人民群众关注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各部门公开内容。对社会公开的内容:本部门的机构设置、法定职能、工作规则;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事项的种类、标准、法律依据、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依据、期限、具体负责的科(室)及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流程,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及申请示范文本;执收执罚部门税、费及罚款的标准和收缴情况;工作纪律、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责任追究及处理;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对内公开的内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人事任免、调整、交流、奖惩情况;福利待遇分配情况;职工关注的其他事项。
  公用事业单位公开内容。包括服务项目、范围,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收费依据、标准及减免条件;服务承诺、便民措施、办理时限、办事纪律、监督办法、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群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二是目录编制的程序和方法。主要有四种:
  清理。对市本级、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及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逐项进行清理登记,明确每项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据、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范围及不予公开的理由,逐项编制权力运行和服务项目流程图。具体分工为: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清理市本级行政权力;由行政权力清理推进组清理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由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组清理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
  审定: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清理结果进行汇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初审后,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分类:由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依据审定结果进行科学分类,按照职能、许可、服务、决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6个方面,将审定后的市本级、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及公用事业单位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其中:职能类是指各部门的领导组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许可类是指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置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方式、期限、结果等;服务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办理的各种属于法定许可类的服务项目;决策类是指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规范性文件类是指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工作动态类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编制:根据分类情况,由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推进组负责编制政务公开目录。
  三是编制成果的运用。主要通过三种方式:
  广泛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等宣传手段,将目录编制的主要目的、内容及使用方法等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目录,人人使用目录”的良好氛围。
  全面公开。利用市政府网站及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网页)、行政服务中心、新闻媒体,以及在车站、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电子触摸屏、建立政务公开目录发布点,及时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
  深入实施。将目录运行纳入政府工作的全过程,严格依据要求组织公开和实施,同时建立网上信息更新系统,及时更新和充实目录内容,保证目录实施准确高效,快捷便民。
  (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我们要结合实际,全面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我们要开展全市范围的培训、辅导工作。拟聘请专家、教授分批次组织举办领导干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管理员培训班,提高全市上下对《条例》的理解、应用水平。同时,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将4月29日确定为《条例》宣传日,实施市与县(市)区两级互动,开展全市范围的宣传活动。计划在中心城区设立龙沙、建华、铁锋三个主会场,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组织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宣传板报、宣传栏、法律现场咨询台,组织文艺汇演,悬挂宣传条幅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此外,还要在报纸上发表市领导答记者问,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出宣传口号,号召全市上下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
  三、工作要求
  在国务院召开的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了要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等五个方面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为此,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反腐败抓源头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参加,成立齐齐哈尔市深化县以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推进组,将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和政府各部门可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成立推进组,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立即对外公开、公示编制的目录。将清理行政权力编制公开目录划分为部门职能、行政职权、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四个版面,于2008年5月1日前,利用政务公开网络和数字电视的“阳光政务栏目”对外进行公开、公示。通过编制、公开、运行政务公开目录,让各部门明确提高认识,让各单位办事有所遵循,让群众办事有依据,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清理行政权力编制公开目录对外公示以后,要着手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建立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程序、主动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开内容受理、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问题予以监督问责。还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代表、社会群众等为政务公开监督员,依靠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改革。在坚持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根据政府职能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改革。此外要把教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公开这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信息,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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