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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5 生效日期: 2008-05-0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齐政发[200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五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的部署和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十项民生工程”,加快我省农村住房改造和建设步伐,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省农村住房基本现状和主要问题
  我省有1778.0万乡村人口,乡村户数498.3万户,农房500万户,农房砖瓦化率仅为66.8%。据2005年的调查,共有200万户泥草房。经06、07两年的改造建设,目前还有180万户泥草房,630万乡村人口居住在泥草房中。泥草房60%多分布在我省的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的行政区域内,三市的农房砖瓦化率分别为54.8%、46.15%、46%。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农村泥草房的改造建设。全省农村人均住房面积由1995年的15.3平方米,增长到19.6平方米,砖瓦化率由39.9%增长到66.8%,全省农村住房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农村住房条件仍然比较落后,与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全省农房改造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泥草房比例大,条件差。全省仍有三分之一农户居住在低矮潮湿、透风漏雨、寒冷破旧的泥草房中,直接影响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西部地区140多个乡镇的村庄住房砖瓦化率不到10%;
  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缓慢。近几年,全省农房每年改造和建设10万户左右,占全省农村泥草房的二十分之一,照此速度,全省的泥草房需20年才能改造完成;
  村镇建设规划严重滞后。规划编制投入不足,全省编制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仅占总数的64.87%,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仅占总数的15.8%,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刚刚起步;
  农房建设产业化薄弱,农房功能不全。目前我省仅有几家生产企业为农民生产诸如草板(砖)、空心砌块等节能建材,生产企业也没有政策支持,致使大部分农民就迁、就地买不到新材料,生产、销售新型农房建材的产业化程度很低。有的地方农民建房仍缺乏室内卫生间、农用工具储藏间等功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第十届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进程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为目标,以改造建设农村泥草房为重点,引导和指导广大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安全环保、经济适用住房,改善农村民生条件,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农村住房建设和改造目标。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农民为主,政府组织,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农房改造建设要以农民为主体,政府组织推进和指导,制定和实行必要的优惠政策,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
  尊重民意,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农村住房改造与建设应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全面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
  统一规划,明确重点,分布实施。要坚持“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思路,农房的改造和建设要从中心村、行政村或较大的村开始,坚持集约利用土地,引导农民到中心村建房,腾挪出的土地复垦利用。坚持统一规划,对农房的布局、式样、功能、面积、使用材料等做好规划,统筹安排。坚持试点先行,实施分批分期改造。
  改造建设的范围和重点。改造建设的范围以乡镇的中心村、行政村,农垦连队、管理区,森工林场、经营所,劳改农场连队的泥草房为主。优惠政策向农村的困难群体倾斜,向有改造愿望的农民倾斜,向示范村、试点村、中心村倾斜。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可比照城市廉租住房的政策,建设一批农村廉租住房,租给农村特困户居住。
  节能节地、环保和经济适用。支持和引导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功能齐全、结构合理、面积适中、经济适用、环保安全的住房。
  总体目标任务。力争用8年的时间,基本消灭泥草房,即全省改造建设农房160万户,每年平均改造建设20万户农房,85%以上的泥草房得到改造建设;改造建设的农房中70%以上为节能节地环保型住房;90%的农房达到26/人的小康住房指标。
  按此目标制定全省农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各地、市、县(市)根据本地的农民泥草房实际情况制定8年的改造建设规划,确定实施方案,排出年度计划,将改造建设的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屯,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三、扶持政策
  1.建立政府补助机制。省、市、县建立农房改造建设补贴机制,今年在省级新增财力中安排农村泥草房改造专项资金1亿元,明年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先按5年安排,按照分类补助的原则,用于农村特困户、贫困户、一般户的建房补助。市、县也要在预算中安排农房补贴专项资金。省政府2008年和2009年每年各安排示范村基础设施专项补贴资金6000万元,用于道路、排水边沟、过街桥涵的建设补贴。市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对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予以补贴。
  2.拓宽农房改造建设融资渠道。涉农银行和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房改造建设,制定具体的贷款政策和办法,开通农房贷款渠道,适度降低农房贷款利息。市县政府可以对贷款建房农民予以贴息。
  3.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每年省里将对各市、县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省里下达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市、县,省政府将给予一定资金上的奖励;对没有按时完成省里下达的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市、县,省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的市、县政府要做出整改措施及承诺,限期完成任务。
  4.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定的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住房改造与建设。市、县政府要从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各拿出10%,专项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补助。
  5.支持编制农村建设规划。推进农村住房改造与建设,坚决克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资源等问题,坚持规划先行。省、市、县三级财政每年都要列专项资金用于编制农村建设规划。各规划设计单位要减半收取规划设计费。
  6.简化农房建设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费用。各有关部门都要支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程,制定支持农村住房改造的优惠政策。简化有关农房建设审批手续,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施工、设计和建材企业对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的农户给予价格上的优惠。
  7.支持农房建材生产企业发展。县、乡镇建立为农民生产节能环保新型建材的企业,发展农村建材市场,为农民提供建材服务,省、市对于农村新型建材企业(草砖、草板、节能墙板、复合墙板等)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四、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住房改造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农村住房改造与建设任务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省政府成立农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省政府领导担任,建设厅等省直相关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扶持农民建房的政策与措施,确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考核机制,开展监督检查,综合反馈。农房改造建设由省统一部署,市(地)推进,县(市、区)具体落实。农房改造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市、县政府,要把改造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县、乡(镇)。
  2.以点带面、整合资源、集中支持。省、市、县都要确定本地的农房改造建设试点,制定改造建设的计划,予以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整村连片改造建设。全省抓30个农房改造示范村和150个试点村。各相关部门的政策和资金都要向示范村和试点村集中和倾斜。省里的示范村由建设厅组织制定改造建设方案,各市县的试点村也要由当地的建设部门制定改造建设方案。
  3.节约用地,掌握建房标准。泥草房改造原则上在原宅基地上进行,确需重新选址的建房户,按照集约和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要选择村镇规划区内的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废弃地等土地为建房用地,农房建筑面积按农村小康住房标准掌握。提倡和鼓励农民建设楼房。
  4.强化农房补助资金的管理。由省财政厅和省建设厅共同起草出台《黑龙江农村住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监督检查。
  5.提供图纸,推广节能房。各级建设部门要组织设计出一批具有特色、节能省地、环保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村住房图纸发放到建房农民手中。引导农民建设节能住房,得到补助的建房户原则上要建设节能住房。大力推广草砖、草板、太阳能、复合墙体、空心砖、陶粒砌砖、苯板、塑钢门窗、地下燃池等农村住房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
  6.开展帮扶活动。省、市、县党政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筑施工和设计企业都要参与支持和帮助农房改造工程。帮扶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帮扶村庄筹措农房改造资金、建筑材料,提供设计图纸、帮助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等。
  7.开展培训,完善村镇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省、市、县三级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基层村镇建设管理干部和广大农民,让农民掌握建房、节能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培训农民建房队伍。培育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规划、设计、安全、建村供应、运输、劳务、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实用技术服务。
  8.加强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要与村庄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下大力气解决农村环境卫生无人管理,环境脏、乱、散、差等问题。开展村庄绿化活动。硬化村内街道和排水沟。
  9.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好农户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引导农户发扬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在泥草房改造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积极宣传在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开成农房改造建设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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