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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社会保险费清算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1-15 生效日期: 2009-01-15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因全省2008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的程序尚在调试中,估计1月下旬程序能够调试完成,故2008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可延期至2009年2月15日,届时请缴费单位关注网税系统上的相关通知及填表说明。在2月份进行年度结算申报的缴费单位,正常的月度申报和年度结算申报应在当月综合申报表和年度结算申报表中分别进行。     特此通知,敬请各缴费单位给予谅解。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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