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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20 生效日期: 2008-03-20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市)、林业地区物价局:
  现将《哈尔宾市物价局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哈尔滨市物价局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物价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8号)要求,结合我市物价工作实际,市物价局决定继续在全市物价系统组织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全国、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物价、保民生,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调控,创建价格优良环境以及党和政府关注、群众最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价格问题,采取领导带队、组建团组、确定目标、分步实施、定期深入等措施,以“价格服务进万家”为载体,把价格服务做到企业中去,做到农民中去,做到群众中去,做到机关、场站、宾馆、医院、学校、景区、商场中去,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贡献。
  二、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构建价格服务网络,打造“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工作平台。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价格服务网络,依托已经建立的314个乡镇价格监督站和2025名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将价格服务工作向农村延伸。二是建立健全企业价格服务网络,在各有价单位设立物价员,依托企业物价员网络,将价格服务工作向大中型企业延伸。三是在社区组建价格监督站,依托社区价格监督站,将价格服务工作向社区延伸。四是与有关行业协会配合,建立旅游、医疗、商业、教育等行业价格服务网络,将价格服务工作向热点行业延伸。
  (二)总结经验,使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有的放矢。一是认真总结2007年度各区、县(市)物价部门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经验,把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在全系统推广。二是继续把社区居民、农民、企业、学校、医院、商场、景点七个方面列为价格重点服务对象,同时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机关、场站、宾馆等领域,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户、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进机关、进场站、进宾馆等十进系列活动。三是采取树立典型、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有的放矢地开展价格服务。
  (三)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确保“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实效。
  1.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
  ①各区、县(市)物价局要会同当地街道办事处设立街道价格服务站,在主要社区建立价格服务点,由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任站长,并明确相关人员具体承办有关工作,承担本街道的价格监管服务职能。
  ②明确街道社区价格监督员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度和社区明码标价制度,搞好《居民消费价格指南》的发放工作;三是收集、监督、反馈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和商品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协助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③建立健全社区价格监督工作联系、管理等制度,联系人员要在社区公布姓名、联系电话。
  ④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走进社区,定期向社区服务站和社区居民了解需解决的价格问题,同社区服务站一道为社区居民贴切服务,真正做到价格政策进社区、价格法规进社区、价格管理进社区、价格举报进社区、价格监测进社区、价格评估进社区、价格信息咨询进社区。
  2.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
  ①建立健全企业物价员工作网络,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价格主管部门要把企业物价员建设作为价格管理部门联系企业的重要环节来抓,促进企事业单位重视物价员管理工作。
  ②建立大中型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各区、县(市)物价部门对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应指定专人实行挂钩服务,定期下企业调研,及时反映企业在价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帮助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
  ③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将现行价费政策送到企业,尤其要确保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编辑赠送《企业缴费指南》,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对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以及各项减、缓、免的优惠政策做好跟踪检查,确保各项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④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对涉及企业的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进行清理,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凡是越权自立项目的收费要坚决取消。
  ⑤全面推进企业价格诚信。建立并逐步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加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信息的采集;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大力组织企业创建“价格诚信单位”。
  3.开展“价格服务进农家”活动。
  ①建立乡村价格服务工作点。大力宣传涉农价费政策及农民工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在全市所有乡镇制作统一规范的涉农收费公示牌,编辑印发《涉农收费公示手册》100万册,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政策支持。
  ②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电价、农资价格、农村医疗收费的查处力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③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各级政府的涉农价费政策,支农惠农政策,农产品价格监测、成本资料、各种农副产品价格行情等信息,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4.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
  ①建立学校价格服务咨询室。每逢新学期开学,价格主管部门派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及时提供教育收费政策和信息,及时答复学校提出的收费问题。
  ②建立学校收费监督小组。由学校领导、物价部门、学生家长代表三方组成,定期督查教育收费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③建立收费公示栏和宣传栏,实行收费卡登记制度,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诚信示范校”活动。
  5.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
  ①督促医院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和公示、查询服务网络,建立院内价格管理组织,建立价格工作记录簿,设立价格违法举报箱。
  ②协助医院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药品价格管理制度。重点是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价格公示查询制度、收费一日清单和出院病人医药费用签字认可制度、医院内部价格检查制度。
  ③宣传医药价格政策,提供价格政策咨询服务。协助医院对医护、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价格政策培训,及时将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送到医院,开展经常性的价格政策咨询、信息服务。
  ④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展创建“平价医院”、“平价药店”试点活动。
  6.开展“价格服进景区”活动。
  ①在主要旅游景点设立价格服务点,收集游客举报投诉信息,监督景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给价格主管部门。
  ②价格主管部门要经常对与旅游相关的窗口行业商品和服务价费政策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合理制定门票价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③研究制定旅游行业规范,开展规范化景区创建活动,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
  7.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
  ①在经营者中大力倡导“诚信经营”,组织、引导经营者参与“价格诚信单位”建设活动。有选择地开展“价格诚信一条街”、“价格诚信示范店”和“明码标价示范店”活动。
  ②帮助经营者建立健全物价员管理制度,发挥物价员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中的作用,防范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促进公平交易。
  ③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经营场所的商品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有关制度落实到位。
  ④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资料库。
  8.开展“价格服务进机关”活动。
  ①加强对行政机关收费的管理,尤其是各类办班收费,督促完善机关内部收费管理和公示,建立收费管理组织。
  ②加强对收费许可证审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黑龙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停止收费,对收费文件过期的要重新审批。
  ③对重点单位、行业上门指导服务,帮助办理收费许可证审验、变更等项工作。
  9.开展“价格服务进场站”活动
  ①督促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和公示,尤其是小卖部的价格公示,建立物价员工作网络,建立价格工作记录簿,设立价格违法举报箱。
  ②建立与场站挂钩联系制度。指定专人定期调研,及时反映企业在价格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符合政策的调定价申请及时办理,并充分运用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咨询、价格评估等多种形式,为其提供服务。
  ③提供价格政策咨询服务。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将现行价费政策送到场站,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价格政策咨询、信息服务。
  ④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
  10.开展“价格服务进宾馆”活动。
  ①督促宾馆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公示客房收费标准及有偿服务项目。
  ②宣传价格政策,提供价格政策咨询服务,及时将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送到宾馆,开展经常性的价格政策咨询、信息服务。
  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领导,市物价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物价局局长蔺相才担任,副组长由市物价局副局长张国贤、王亚卓担任,市物价局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情况综合和典型宣传工作。各区、县(市)物价局也要指定专人做好有关数字统计、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工作,每季度向市物价局综合处上报活动情况。价格服务进社区,由综合处负责;价格服务进农村,由成本队负责;价格服务进企业,由法规处负责;价格服务进学校,由行政收费处负责;价格服务进医院,由价格处负责;价格服务进景点,由经营收费处负责;价格服务进商场,由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价格服务进机关,由许可证中心负责;价格服务进场站,由涉案处负责;价格服务进宾馆,由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负责。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物价部门以价格服务促发展、保稳定的实际行动,也是物价部门落实执政理念,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是物价部门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力求把价格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把价格矛盾化解在初发之时的重要举措;是物价部门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造良好价格环境的积极尝试。全市物价部门要提高认识,迅速行动,继续开展好“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要切实加强对“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挂帅指挥、分管领导协助主管、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监督检查机构牵头主办、各职能处室协办的工作格局。市物价局成立“价格服务进万家”十个专门工作组,对口负责全市“价格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的规划、指导、协调和落实。二要建立服务责任制度,建立价格服务站(点)工作制度、价格监督员工作制度、价格服务工作联系制度、价格服务工作考评制度等。三要细化服务实施方案,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活动的时间安排、活动项目、服务重点、实施步骤,精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服务活动。
  3.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关键在于取得实效。一要确定价格服务单位,市局及各区、县(市)物价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好价格服务单位,开展价格服务活动。二要确定价格服务处(科、股)和责任联系人,实行“结对帮扶”,细化服务标准,建立约束机制,做到服务项目责任到组,责任到人。三要借助外力以增强服务工作力度,注意与有关业务部门、行业协会进行沟通,以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12358价格举报热线,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对外宣传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价格法规和价格工作,了解广大群众对价格工作的反映和意见,以便更好地提供服务、改进工作。
  4.总结经验,建立机制。要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活动全面深入开展。要把“价格服务进万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来抓,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找出一套社会欢迎、政府肯定、事半功倍的办法来,使活动制度化、持久化。要实现价格管理、价格监督与价格服务的有机统一,管理、监督、服务“三驾马车”轮子一起转。服务必须融进真情,要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抓实干,热情服务,使“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成为为民服务的“形象工程”,贴进社会的“贴心工程”,真诚回馈社会的“精品工程”,成为价格部门的又一“拳头”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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