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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0 生效日期: 2005-03-10
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5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宁政办〔2005〕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4年,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粮食生产实现了恢复性增长。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提高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05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266万亩、总产82万吨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表),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粮食是安天下的战略物资,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我市是粮食主销区,抓好粮食生产对于稳定粮食供求、确保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各地要把发展粮食生产摆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抓好粮食生产的着力点放在保护耕地、依靠科技、改善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上来。要认真落实好“米袋子”县(市、区)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指导、检查和服务,把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今年,我省将全面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并继续实行订单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粮食最低价收购等支持粮食生产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墙报、制作发放粮食生产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及时把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狠抓计划落实。各地要把粮食生产的指导性计划细化,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要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用途管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保障粮食生产的用地需要。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优惠政策措施,对近年来休耕、闲置的耕地,要鼓励农民进行复垦、复耕,恢复粮食生产。特别是当前要千方百计落实早稻面积,力争达到30万亩,比2004年增加1.5万亩。同时,通过间作套种等措施,着力扩大旱粮、杂粮种植面积。
四、推广实用技术。要紧紧依靠科学进步,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实施“粮食丰产技术推广工程”和“种子工程”,加快高产、优质粮食品种的推广。组织推广优质低耗再生稻高产栽培技术,甘薯、马铃薯脱毒技术,抛秧、旱育秧及水稻免耕栽培等粮食增产增效技术,推行高产高效耕作模式。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开展技术推广服务,采取蹲点包片等形式,抓好示范推广,提高科技入户率、技术到位率。
五、改善生产条件。要继续推行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实施“沃土工程”,努力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质量;坚持防旱排涝“两手抓”,抓好重点旱片治理、节水灌溉和低洼地、内涝田的排洪排涝设施建设,改善耕作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六、落实种子储备。全市按36.8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的用种量储备应急种子,并按照重新调整确定的市级9万亩、县(市、区)级27.8万亩(见附表)落实储备任务。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种子储备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储备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储备种子按时入库。
七、加强部门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为粮食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农业、供销、交通等部门要竭尽全力,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财政、金融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筹集、调度,加大对粮食生产特别是春耕生产的资金支持;工商、物价、质监、农业等有关部门要联手行动,严厉打击农资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急农民之所急,帮农民之所需,为粮食生产提供优质服务,力争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粮食生产“一稳二增一提高”的目标。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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