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06 生效日期: 2007-08-06
发布部门: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扬府办发[2007]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关于“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的规定,今年9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防教育日”。现结合贯彻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2007年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要求,对我市第七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抓好爱国拥军英雄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军地各级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前后,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暨全军英雄模范代表大会精神,学习领会胡锦涛在庆祝建军80周年暨全军英雄模范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胡锦涛的讲话充分肯定了80年来人民军队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做出的重大贡献,深刻总结了军队建设和发展的经验,高度赞扬了不同历史时期军队涌现出的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军民要围绕胡锦涛在讲话中提出的“要坚持全民办国防的方针,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生动局面”的论述,结合今年“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开展,以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大力支持军队履行新时期新阶段的历史使命。要广泛宣传我市陈巧云同志“情系国防”的先进思想,着力推崇老红军刘应启“为军旗增光添彩”的高尚情操,不断弘扬“二妹子”民兵班爱国拥军的光荣传统,发挥双拥和国防教育典型群激励、示范及引导的社会效应。“全民国防教育日”当天,县(市、区)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要发表“学习爱国拥军模范、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广播电视讲话。新闻媒体开辟“双拥和国防教育英雄模范人物报道”专栏和专题节目;城乡公共场所、阅报栏、公益广告、公共交通工具语音系统等设施,要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音乐、书画等形式,深入宣传双拥和国防教育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把英雄模范人物身上体现出来的高尚精神和优良品质进一步推向驻地部队、推向全社会,形成“学英雄模范精神、走英雄模范道路、创英雄模范业绩”的浓厚氛围,增强军民“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抓好“全民国防教育日”“热爱军队、情系国防”主题的宣传。今年“全民国防教育日”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军分区[2007]44号“转发《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双拥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纪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围绕“热爱军队、情系国防”这个主题展开。通过“热爱军队、情系国防”的主题宣传,使全社会了解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了解我军不同革命时期发扬压倒一切敌人而不被任何敌人所压倒,征服一切困难而不被一切困难所征服的英雄气慨和革命精神,了解我军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光辉历史和“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革命传统,引导军民增强忧患意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注国防建设、支持军事斗争准备,推动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不断迈出新的步伐,为维护和平、遏制战争、打赢战争创造出新的业绩。军地要按照“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国防教育方针,根据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公民群体的实际,推动“热爱军队、情系国防”主题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和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少年宫等场所结合“热爱军队、情系国防”主题宣传,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当天,面向全民免费开放;武警部队要利用开放军营,为公众了解军队、热爱军队创造条件。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要结合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培训、文体活动等开展“热爱军队、情系国防”主题宣传,提高企业员工的国防素质。基层群众性组织要运用国防法规宣传、巡回宣讲、形势报告、环境熏陶及影视周、“国防教育进家庭”有奖征文和知识竞赛等手段,增强“热爱军队、情系国防”主题宣传的感染力、吸引力,通过“热爱军队、情系国防”主题宣传,不断扩大“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参与面。
  三、要加强对“国防教育日”的组织领导。军地各级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日”活动对于贯彻《国防教育法》、依法加强全社会的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创建工作、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国防教育日”作为增强国家综合国力、促进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级双拥和国防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的指导,国教办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及早筹划、科学安排,做到有活动计划,有实施方案,有具体部署,有保障举措,有检查落实。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务使第七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的组织既要有声有色,又要扎扎实实。“全民国防教育日”期间,市人大将对广陵区和市直中小学进行《国防教育法》执法检查,市政协将对宝应县、高邮市进行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的专题视察。“全民国防教育日”后的适当时机,市双拥和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将召开“国防教育进家庭”征文暨“三个适应”理论研讨会,推动双拥和国防教育在适应市场经济、适应深化改革、适应军事斗争准备中开拓创新。
  各地组织“国防教育日”活动的情况,请于9月底前报市国防教育办公室。  二oo七年八月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