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飞机场种植农作物的收入缴纳农业税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76-02-24 生效日期: 1976-02-24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军用飞机场种植农作物的收入征收农业税问题,经与总后勤部研究,规定如下:.
  一,部队在飞机场范围内,跑道以外空地上种植农作物的收入,免征农业税.  二,部队在飞机场以外,耕种人民公社和国营农场(包括劳改农场)原来缴纳农业税的土地,应当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农业税.
  民航机场可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