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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沿海重点扶持16个特困县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3-20 生效日期: 1996-03-20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实现我省山区1997年全面脱贫,2000年达到小康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沿海市重点扶持十六个特困县的通知》(粤办发(1996)1号)精神,我市对口挂钩扶持对象调整为阳山县、清新县及连南瑶族自治县。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大对特困县扶持力度的精神,集中力量帮助他们实现县级财政自给,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从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促进全省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提高对对口挂钩扶持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给我市挂钩扶持阳山县、清新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的任务。
二、市委、市政府分配部分区、县级市和有关经济部门(局、总公司)和企业,分别对口挂钩扶持3个县,各带好1个镇(具体安排见附表)。有对口挂钩扶持任务的单位,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外,要分工1名领导同志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日常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研究检查1次挂钩扶持情况,并报市对口支援领导小组。今年,正值“国际消除贫困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发出了开展为贫困地区“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因此,各单位要按照优势互补、经济互助、利益互惠的原则抓紧组织动员和考察商谈,把送温暖活动和扶持工作迅速开展起来,争取有个好的开端。
三、有计划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扶持工作。各对口挂钩扶持单位要根据各自条件,制订扶持工作计划和有关措施。采取技术支援、转让科技成果、帮助培训人才、沟通经济信息、开发山区产品市场、扩散和转移产品办企业、开办原材料基地和副食品供应基地、外贸出口基地、“菜蓝子”基地、发展“三高”农业项目吸纳劳动力等办法,帮助被扶持县镇发展“造血”型经济事业,办争实现1997年底全面脱贫,2000年达到小康目标。
  对口扶持单位调整后,有关区、县级市前几年与原挂钩扶持已建立的合作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执行,双方的债权债务,要通过协商妥善解决,做到善始善终。
四、结合省派出第四批交流挂职干部工作的决定,选派得力人员分赴阳山、清新和连南3县。各单位派出干部统一编入3个县的扶持发展经济工作队,有的在当地挂职,有的也可不挂职。挂职或不挂职干部都要以扶持当地发展经济为中心,妥善安排好工作,使他们真正发挥工作队的积极作用,在对口扶持发展经济中做出成绩。
五、为了支持3个县脱贫致富,市决定今明两年内每年再增加1500万元对口支援发展基金。同时,各区、市和各单位也要千方百计、多方设法筹集资金,支持3个县发展经济
附:广州市对口扶持阳山、清新、连南三县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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