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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03 生效日期: 2009-03-03
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办[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建设局),山东省、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各社会团体: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三月三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并且高度重视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管好用好建设资金。中央专门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贯彻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通知》(中纪发[2008]35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并组织了24个检查组到全国各地检查落实情况。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到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建设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管理和使用。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工作进度,落实项目安排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下达2008年、2009年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要求,以及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和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等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做好中央投资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工作,抓紧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落实建设项目配套资金。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保证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中央新增投资按规定落实到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项目前期管理,完善项目审批手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控制廉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最大套型不得超过50平方米;严格按照“厂网并举、管网先行,污泥处置和再生水利用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的建设原则,防范可能出现的规模过大、管网不配套、污滤处置不落实等问题;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投入等情况的动态监管,强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08]62号),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检查,切实落实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加强监督,严格纪律,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落实

  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和中央的有关规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特点,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要重点围绕中央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项目建设是否符合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建设是否依法合规进行、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有效、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等5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广泛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在阳光下进行。要把开展监督检查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结合起来,紧紧抓住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从严查处在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中弄虚作假、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政策措施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或领导干部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郭允冲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司局和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部监察局。领导小组负责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检查和调查研究,提出有效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根据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总体安排与进度,结合工作实际,以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畅通信息渠道,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形成覆盖完整、衔接紧密的监督体系。确保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高效、安全、廉洁,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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