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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防御第8号台风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8-06 生效日期: 2009-08-06
发布部门: 福建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老年医院,厅机关各处室:
  据气象部门警报: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MORAKOT)的中心6日8时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偏南方向大约67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北纬23.4度、东经128.3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13级(40米/秒)。预计,“莫拉克”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东北部一带沿海靠近,强度继续加强,然后向福建北部到浙江中部一带沿海靠近,并有可能于8日中午到9日早晨在我省北部一带沿海登陆,预计登陆时风力为13级(40米/秒)。
  受台风影响,7~9日,台湾海峡、我省东部将有7~10级大风,“莫拉克”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或地区的风力有11~15级,阵风可达16~17级。7~10日,我省大部将有大到暴雨,其中北部地区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莫拉克”台风发展速度快,强度还在继续增强,登陆时间正值天文大潮期和周末,可能给我省沿海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全省卫生系统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密切关注“莫拉克”发展动向,随时掌握台风动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扎实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卫生部门要严格落实防台风责任制,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指挥到位、责任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突出重点,把防御准备工作做细、做实。要重点防范风、暴、潮的危害,并做好防范城乡积涝、局地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措施,对单位内部、建筑工地低洼地带以及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方要特别加强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在做好本单位防御台风工作的同时,落实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准备好必要的应急处置药品、器械,确保随时能够开展医疗救治和救灾防病工作。
  四、适时启动相关预案,有序开展应急响应。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灾区所在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迅速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全力防止发生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灾区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指导灾区做好饮用水消毒工作,保障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视雨情、灾情及时有序地组织职工和病人安全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根据灾害发生程度,做好受灾和应急情况信息报告。灾区所在地设区市卫生局要认真填写《卫生系统受灾和卫生应急情况统计报表》,每周三汇总一次报省卫生厅;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时,设区市卫生局要立即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灾害导致的重大人员伤亡、重大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开展情况,设区市卫生局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我厅。
  五、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级卫生部门、省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强化值班制度,台风影响期间,保证领导坚持带班,值班人员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全程跟踪灾情、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并及时向省卫生厅报告。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属医疗卫生单位要将8月7日至11日的值班安排(含联系电话和传真),于8月7日上午12时前报省卫生厅值班室(联系电话0591-87853086,传真87853974)。
福建省卫生厅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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