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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9-29 生效日期: 2009-09-29
发布部门: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国土调查办发〔2009〕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工作,保证调查成果的统一性,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的要求,现将二次调查标准时点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的重要意义
  完成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是二次调查全面完成的一项重要标志。各地要充分认识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
  (一)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是全面完成二次调查的必然要求。国发(2006)38号文件要求,各地要以二次调查初步成果为基础,按照标准时点,统一更新二次调查成果,全面完成二次调查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是二次调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二次调查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标准时点的土地基础数据是二次调查的核心成果。完成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查清标准时点土地资源状况,是二次调查成果的客观真实体现。
  (二)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是向国务院上报成果的前提和基础。二次调查已开展两年多的时间,各地取得的二次调查初步成果时间不一,需要通过开展标准时点更新工作,将各地调查成果统一到同一时点,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汇总统计,向国务院上报全国标准时点的二次调查成果。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是二次调查“决战”的关键工作,关系到二次调查能否按时完成,能否按时向国务院上报真实、准确、现势性强的土地基础数据。
  (三)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是获取年度土地变更数据的重要手段。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国土资源管理决策的依据和基础。2009年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是标准时点统一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结合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查清并获取全国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这既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保增长、调结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现势性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的具体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标准时点统一更新的工作任务
  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实施方案》(见附件),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生产“标准时点”调查底图,全面更新各地二次调查成果,开展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各地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紧生产“标准时点”调查底图。国家将统一采购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期间最新遥感数据,生产覆盖全国的“标准时点”遥感影像图。国家组织专业队伍发现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制作分县“标准时点”调查底图,力争11月底前分发地方开展调查工作。
  (二)尽快开展二次调查成果更新。各地要以二次调查初始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标准时点”调查底图及遥感监测成果,以县(市)为单位,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成果。将二次调查数据与200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各类土地面积的差异,特别是耕地、建设用地的增减变化及其原因。
  (三)如实调查200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各地要认真结合二次调查成果更新工作,严格按照二次调查中农村土地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技术要求,详细标注并提取出2009年度内每一块土地的利用变化信息,逐级汇总统计形成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三、统筹安排做好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
  二次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各地要尽早部署,及时组织队伍,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标准时点更新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10月中旬,各地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本地区的调查方案;10月下旬,落实调查队伍和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收集有关资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外业调查及数据更新。11月至12月,各地组织队伍,开展实地外业调查;2010年1月上旬,以市为单位,组织对县级调查成果的外业检查,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逐级汇总数据;
  (三)汇总上报。1月中旬,省级组织完成检查和抽查工作,并以省为单位,汇总上报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1月20日前,各地将经核实确认的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包括更新后的数据库)上报全国土地调查办。全国土地调查办将根据“标准时点”工作底图和年度遥感监测结果,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调查成果的国家级核查和数据汇总工作,形成全国标准时点的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和200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结果。
  四、积极落实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各地要切实加强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认识,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工作继续由各级土地调查办统一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具体调查任务可采用县级负责外业调查,地(市)或省统一组织专业队伍负责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的工作方法。各地要认真总结调查工作开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建立土地调查新机制,探索利用新手段,切实保证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成果真实准确。
  各地应认真贯彻落实《土地调查条例》,严格按照土地调查有关技术要求,建立健全县级全面自查、地(市)检查和省级验收的三级成果质量检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分级目标责任制,将调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坚决制止虚报、瞒报和伪造调查数据的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落实人员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各地应积极落实专业调查队伍,投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的人员开展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工作。要加强对调查队伍和人员的技术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指导,保证各项调查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地应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经费的落实。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及时汇总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各地二次调查成果为基础,将二次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同时,查清2009年度各类土地变化情况,完成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生产"标准时点"调查底图。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要求,国家统一采购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期间最新遥感数据,生产覆盖全国的"标准时点"遥感影像图。国家组织专业队伍,通过最新遥感影像与前时相遥感影像及二次调查初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对照比较,发现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制作分县"标准时点"调查底图,用于地方开展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及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二)开展二次调查成果更新。以二次调查初始调查成果为基础,利用"标准时点"调查底图及遥感监测成果,以县(市)为单位,采取内外业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查清各类土地变化情况,将二次调查成果统一到2009年12月31日标准时点上,并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将二次调查数据与200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各类土地面积的差异,特别是耕地、建设用地的增减变化及其原因。
  (三)调查200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结合二次调查成果更新,按照二次调查中农村土地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的技术要求,单独标注并提取2009年度内土地利用变化信息,逐级汇总统计形成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三、调查依据和标准
  (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五)《关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增加可调整地类的通知》;
  (六)《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四、调查内容与方法
  (一)调查内容
  1.权属调查。对权属界线和权属性质发生变化的土地进行调查,查清城乡每一块土地的权属状况。
  2.地类调查。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归并的要求,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开展实地调查,查清每一块土地的地类和面积;对2009年内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单独标注,逐级汇总变更情况,并调查本年度耕地增加、减少的数量和类型、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和类型等。
  3."批而未用土地"调查。对已具有完整、合法建设用地手续,而实地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按"批而未用土地"调查,地类按批准用途认定,并以字母"P"进行标注。
  4.可调整地类调查。对于耕地变为园地、林地、草地和坑塘水面,且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依据《关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增加可调整地类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9号)要求,按可调整地类调查,并以字母"K"进行标注。
  5.数据库更新。依据变化地物的位置、范围、地类及属性,按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要求,逐级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利用国家统一下发的汇总软件,逐级汇总形成2009年度的土地利用变更数据。
  (二)调查方法
  1.准备工作
  (1)调查底图生产与下发
  国家根据各地土地利用变化特点、管理需要以及遥感资料的保障能力,将全国划分为四类区,统一采购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期间最新遥感数据,生产覆盖全国的遥感影像图,制作"标准时点"调查底图下发地方使用,同时开展年度土地利用遥感监测。其中:
  一类区采用WorldView-1/2、QuickBird等分辨率不低于1米的卫星遥感数据。(全国172个重点城市市辖区,面积约35万平方公里)
  二类区中每年选取约40万平方公里区域采用分辨率不低于1米的卫星遥感数据(在4年内覆盖该类全部地区)。其他区域采用SPOT5、资源二号等分辨率不低于2.5米的卫星遥感数据。(除一类区以外的中、东部重点地区,主要是重点城市辖县,面积约162万平方公里)
  三类区(除上述一、二类监测区外,包括中西部一般地区及东部局部地区山地,面积约592万平方公里)和四类区(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地区,包括新疆青海、内蒙、甘肃沙漠荒漠地区,以及西藏北部无人区等土地利用变化较小的地区,面积约171万平方公里)采用RapidEye等分辨率不低于5米的卫星遥感数据。
  11月30日前,国家下发"标准时点"调查底图的地区,首先对底图上的变化图斑进行外业核实,再结合方案要求,开展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11月30日仍未接收到国家下发"标准时点"调查底图的地区,先期利用二次调查已经建立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制作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开展外业调查,待国家下发"标准时点"调查底图后,对前期调查成果进行检核和完善,并完成土地利用遥感监测的外业核实。
  (2)制定方案
  由于各地二次调查基础不同,外业调查时点也不一致,组织方式也有差异,各地可参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应于本地区的更新及变更调查方案。
  (3)收集资料与落实队伍
  收集有关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包括有关"批而未用"土地文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料(图件、数据、报告等),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生态退耕等资料;准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表)等外业记录有关表格等;
  落实调查机构和队伍,审查调查机构的资质和业绩,评估调查队伍的技术配备和技术实力。逐级组织开展土地调查业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对参与土地变更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实地调查
  (1)以二次调查初始调查成果为基础,利用"标准时点"调查底图,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对调查时点到标准时点期间的每一块土地利用变化信息进行全面实地调查与核实,查清标准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
  (2)在标准时点更新的基础上,实地调查并提取2009年本年度内的土地利用地类变化信息,将变化内容填写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中的"地类变更部分"各栏(表格填写具体要求见附表)。
  (3)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归并要求,查清2009年度内的新增建设用地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前和变化后的地类和变更面积。对新增建设用地细分四种类型,即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批而未用土地、本年度未批先建、本年度前批准本年度建设。
  (4)查清2009年度新增耕地变化情况和变更面积,对新增耕地分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等四种类型进行统计,对于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要查清所用经费来源,分为使用"占补平衡"项目经费补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其他资金补充,农民自发开垦和社会其他资金补充。同时,也要查清本年度可调整地类情况。
  3.更新数据库
  依据外业调查的土地利用变化信息,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对二次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更新,并对2009年度变化图斑进行明确标注。
  4.统计汇总
  将《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地类变更部分"各栏内容录入国家统一下发的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软件,以县为单位逐级汇总2009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以县级为单位,利用更新后的数据库,逐级汇总统计出二次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各类土地面积。
  (三)上报成果
  1.2009年标准时点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2.2009年标准时点的省(区、市)分县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
  3.省(区、市)2009年度的土地变更一览表;
  4.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2009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5.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2009年度建设用地变更汇总表;
  6.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汇总表;
  7.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2009年度可调整地类汇总表;
  8.省(区、市)分县逐级汇总的2009年度土地复垦整理开发、可调整用地情况汇总表;
  上述各项成果表将利用汇总软件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9.2009年度省(区、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含电子文档)。《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说明》见附件2。
  五、安排与部署
  (一)10月中旬,各地编制本地区的调查方案;
  (二)10月下旬,各地应完成调查队伍和人员的落实,并开展技术培训,收集有关资料,做好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11月至12月,开展县级土地变更调查,完成标准时点统一更新的实地调查工作,对2009年度内的变化地块单独进行标注;
  (四)2010年1月上旬,以地市为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本行政调查区域内的县级调查成果开展外业检查和抽查工作;更新县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并开展各级汇总,形成分级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五)2010年1月中旬,省级组织完成检查和抽查工作,并以省为单位,汇总上报200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
  (六)2010年1月20日前,各地将经核实确认的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包括更新后的数据库)上报全国土地调查办。
  届时,全国土地调查办将根据"标准时点"工作底图和年度遥感监测结果,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调查成果的国家级核查,开展国家级数据汇总,形成全国标准时点的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和2009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结果。
  附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
  土地座落:乡(镇)村 所在图幅号 长度单位:米(0.0)面积单位:亩(0.0) No:
变更前图斑 变更后图斑
地类变更部分
备注
 
 
权属单位名称
图斑

地类
代码
 
面积




 
权属单位名称
 
图斑





 
面积
权属
性质
地类代码
 
面积
属 性
变更前
变更后
新增建设用地类型
新增耕地类型
补充耕地经费来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草图:
  调查人: 填表人: 审核人: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填表要求
  一、土地座落。 填写变更图斑所在具体的乡(镇)、村、村民小组或农场、分场等的全称。
  二、所在图幅号。 填写变更图斑所涉及的所有图幅编号。
  三、No。 填写调查表编号。以乡为单位顺序编号,编号为7位阿拉伯数字,前4位为年度,后3位为自然顺序号;当变更内容较多需要填写多张表时,在调查表顺序编号后以分数并加括号形式注明页数和页号,其中分子表示页号、分母表示总页数。如2004018(1/2)、2004018(2/2)。
  四、1栏填写图斑变更前所属的权属单位名称。
  五、2栏填写图斑变更前的图斑编号。
  六、3栏填写图斑变更前的地类代码。当图斑含未上图的零星地类、田坎等时,第一行填"/",以下逐行填写组成该图斑的各地类代码。
  七、4栏填写图斑变更前的面积。当图斑含未上图的田坎、零星地类等时,第一行填图斑总面积,以下逐行填写对应于3栏组成该图斑的各地类面积。各地类面积之和必须等于图斑总面积。
  八、5栏填写图斑变更前的土地权属性质。国有-G、集体-J。
  九、6栏填写图斑变更后所在的权属单位名称。
  十、7栏填写图斑变更后的图斑号。
  十一、8栏填写图斑变更后的地类代码及所含未上图零星地类、田坎的地类代码。
  十二、9栏填写变更后的图斑面积。变更前各图斑面积之和与变更后图斑面积之和必须相等。
  十三、10栏填写图斑变更后的权属性质。国有-G、集体-J。
  十四、11栏填写地类变更部分变更前的地类代码。
  十五、12栏填写地类变更部分变更后的地类代码。当为可调整地类时,地类代码后加k,如可调整园地-021k。
  十六、13栏填写12栏对应的地类面积。
  十七、14栏填写当年新增建设用地的四种类型的代号,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B,其中占用耕地-B1;"批而未用土地"-P,其中占用耕地-P1;本年度未批先建-W,其中占用耕地W1;本年度前批准本年度建设(即本年度前的"批而未用土地",本年度建设)-Q,其中占用耕地-Q1。
  十八、15栏填写当年新增耕地的四种类型代号,土地整理-Z1、土地复垦-Z2、土地开发-Z3、农业结构调整-Z4。
  十九、16栏填写补充耕地来源类型代号,使用"占补平衡"项目经费补充-J1、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其他资金补充-J2、农民自发开垦和社会其他资金补充-J3。
  二十、备注栏主要填写上述栏中"其他"类的具体情况、"批而未用土地"的批地文件文号,以及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具体事项。
  二十一、草图栏。将图斑变更前和变更后状况描绘清楚。特别是将未上图的零星地类、田坎及田坎系数等表示和了解清楚。在变更图斑内注明变更后的图斑号,并用括号注明变更前的图斑号以示区别。
  二十二、调查人、填表人、审核人、调查日期均应按实际情况填写。
  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编写说明
  一、报告题目
  《××省(或市或县)2009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本年度各地类变化情况
  (二) 耕地数量增减变化情况及分析
  1.耕地减少去向分析
  (1)建设占用耕地状况。对当年建设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类型和数量,分当年批准、以前批准、批而未用、未批先建四种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2)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状况。对当年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类型和面积进行具体分析。
  (3)生态退耕状况。主要说明当年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数量和原因。同时,要结合生态退耕分析辖区内坡耕地数量变化情况。
  (4)可调整地类状况。对当年可调整地类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类型和面积进行具体分析。
  (5)灾毁耕地状况。主要说明灾毁耕地的原因、灾毁程度(可复垦和难以复垦)及分布区域等。
  (6)其他原因造成耕地减少情况。
  2.耕地增加来源分析
  (1)分别说明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补充耕地状况,对于用于"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要说明所用经费来源,分为使用"占补平衡"项目经费补充,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其他资金补充,农民自发开垦和社会其他资金补充,并计算三种经费来源补充耕地的面积。
  (2)说明农业结构调整变为耕地状况。 (3)其他增加耕地原因。
  (三)建设用地增减变化情况分析
  1.建设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情况。对建设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类型和数量,分当年批准、以前批准、批而未用、未批先建四种情况进行重点分析。
  2.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类型、数量及分析。
  3.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的数量与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差距较大的,要详细说明。
  4.耕地总量平衡、占补平衡及年度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分析
  (1)耕地总量平衡状况。全省及各县市现有耕地数量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耕地保有量进行对比分析。
  (2)占补平衡状况。主要说明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及按建设项目占补平衡的状况、主要做法和经验。
  (3)存在的问题。
  (四)2009年标准时点地类数据对比分析
  将2009年12月31日的各类土地面积,与2008年变更调查汇总的2008年12月31日数据进行比较,说明地类面积的差异情况,差异所在县(市),以及差异原因,尤其是要对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以及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的差异作出重点分析。
  (五)检查抽查情况
  对本辖区内不少于四分之一县级单位的检查、抽查情况,特别是对本省(区、市)耕地减少量和建设增加量位于前5名的县级单位分别进行实地抽查的情况。
  (六)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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