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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绍兴市交通局关于实施市区公共交通换乘和IC卡优惠政策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0-30 生效日期: 2009-10-30
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交通局
发布文号: 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09〕8
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汽运公交有限公司,市城市公交一 卡通有限责任公司
  根椐省物价局《关于颁发 <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浙价法(2002)33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绍兴市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绍政发(2008)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市区公共交通换乘和IC卡优惠政策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交IC卡(A卡、T卡)刷卡付费并1小时内在市区牌照不同线路公交车辆上换乘的,换乘的公交票价在8折优惠基础上再减价0.5元,持一张IC卡(A卡、T卡)多人乘车的,只对符合换乘优惠条件的其中一人实行优惠。
  二、学生公交IC卡(C卡)乘坐市区牌照公交车辆的,实行按规定票价4折优惠。
  三、为简化公交IC卡卡种,规范公交补贴核算,取消现行成人月卡和学生月卡。
  四、以上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以前所发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浙江省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绍兴市交通局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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