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深市基金盘后业务技术准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30 生效日期: 2009-11-30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文号:
各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会员单位:
  为解决因场内报盘接口字段限制对业务扩展的制约,进一步完善深市基金业务平台功能,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拟对深市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业务平台进行技术改造,建设深市基金盘后业务技术平台。深交所与中国结算已于11月3日就相关方案与接口规范向各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接口规范进行了修订。为做好深市基金盘后业务技术准备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具有LOF代销业务的各会员单位务必按照《深交所与中国结算基金盘后业务技术方案》、《深交所与中国结算基金盘后业务文件数据接口规范》、《深交所与中国结算基金盘后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组织技术系统改造,计划要求2010年1月底完成相关技术系统开发、2-3月组织联网测试、3月底系统上线运行。届时拆分、合并、基金转换等新业务将在这一平台实施,待新系统平稳运行3个月后将现行LOF的场内申购赎回及其它基金盘后业务全部迁移至新业务平台。
  二、基金盘后业务材料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技术专栏-相关文档”栏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中的“开放式基金-技术资料”栏目公布,文件名为《深交所与中国结算基金盘后业务技术方案与接口规范材料.rar》,请各会员单位下载。
  三、技术咨询联系电话
  中国结算总部:010-58598876,58598870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0755-25946048,25938092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0755-83183077, 88352804
  深圳证券交易所:0755-25918206,25918540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