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妥善处理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穿着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11 生效日期: 2009-12-11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上教委办〔2009〕25号
各区县教育局:
  近期有媒体报道和家长集中反映有关中小学生校服穿着的问题,一些学校冬季校服没有到位,仍要求学生穿秋季校服到校。由于今年入冬较早,气温变化剧烈,而且目前为流感高发时期,学生如着衣不保暖,容易诱发感冒。各中小学校应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处理好校服穿着问题。现对本市中小学校校服穿着要求通知如下:
  1.各中小学校要加强督促,责成相关企业保证冬季校服在最短时间到位,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如冬季校服不能保证到位,或因天气寒冷,冬季校服无法抵御严寒,学校应明确通知学生可不穿校服到校。
  2.各区县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中小学要做好关于校服穿着规定的解释说明工作,及时解答学生及其家长的疑问并认真负责地处理好相关的投诉。
  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冬季取暖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处理好中小学冬季校服穿着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