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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编报2009年度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决算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14 生效日期: 2009-12-14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厅财字﹝2009﹞2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度车辆购置税安排的基建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由我部直接下达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公路、内河航运、院所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预算、当年虽未安排预算但有车辆购置税安排资金的在建工程、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单位,均列入2009年决算报表编报范围,并按要求填报《2009年度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报表格式同去年)。
  二、编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做好资金清理、账务核对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报表,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有关项目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相衔接,并按规定认真做好报表录入、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二)各单位所报报表须附编制说明,对年度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情况做全面、详细说明,特别是对预算执行和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有关意见和建议等要做重点说明。
  (三)《2009年度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格式和报表编制说明,请到部财务司网站“下载中心”下载。(//www.mot.gov.cn/zizhan/siju/caiwusi/xiazaizhongxin)
  (四)《2009年度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为EXCEL订制格式。表一、表三、表四为带计算公式和审核公式的固定格式,请不要随意变更;表二为按项目类型分类的浮动表,请严格按照项目类型逐项增行填列。
  (五)各单位纸质决算报表连同报表说明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部,报表用A3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报表和说明的电子文档刻成光盘进行上报,不接收U盘存储数据。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0年2月26日前将《2009年度车辆购置税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和编制说明、数据光盘各一份报部财务司。
  联系电话:010—65292965。
  传真:010—6529296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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