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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防应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16 生效日期: 2009-11-16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发布文号:
各在宁建筑业企业、各驻宁办事处,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防应对工作的通知》(宁政传[2009]15号)和市政府扫雪防冻工作紧急会议要求,现就抓紧做好今冬明春扫雪防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防应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尽早落实防范措施。
  二、加强领导,成立扫雪防冻突击大队。为加强对扫雪防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扫雪防冻突击大队,副局长丁恒才任大队长,邵玉龙、杨德兴、颜江、石平府、李斌、沈中标任副大队长。大队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处,主任:邵玉龙,电话:84595907.84641835,传真:84641835.84591599,24小时值班电话:84497557。大队下设11个突击中队,人员组成详见附表,队员共550人。
  三、突出重点,切实落实扫雪责任制。各单位要进一步结合“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扫雪路段并落实责任人,重点清除扫雪“盲区”,确保主次干道、街巷无积雪、无冰冻层。局突击大队按照市扫雪指挥部统一部署,按指令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
  四、几点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立即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和扫雪防冻宣传教育,制定工作预案,层层动员部署,提前组织人力及扫雪工具,落实各项防备措施,确保有备无患。
  2.落实扫雪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做到以雪为令,见雪而动,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保证一定的扫雪力量。各突击中队在接到扫雪命令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投入工作。
  3.各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所在区的统一安排、调度。
  4.各突击中队自备扫雪工具,混凝土处、建管处负责机械设备的信息收集,各单位上报的突击队员、机械设备和扫雪工具,必须确保在抢险突击时能够正常投入。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表:市建工局扫雪防冻突击大队通讯网络
姓 名
职 务
单位电话
手  机
丁恒才
大队长
84498387
 
邵玉龙
副大队长
84595907
13809001288
杨德兴
副大队长
84497557
13705171508
颜 江
副大队长
84632239
13605191500
石平府
副大队长
84596601
13801596526
李 斌
副大队长
84639779
13951809363
沈中标
副大队长
84688507
13951796967

  建工系统应急扫雪突击队人员配备

中队名称
负责人
电 话
人数
1
中铁建工队
张志强
13776696272
50
2
南通建工队
王 俊
13951666452
50
3
江苏双楼队
张桂荣
13301580593
50
4
南通四建队
张 宇
13805166737
50
5
浙江海天队
赵 彪
13813825777
50
6
中建八局三公司
刘玲玲
13952005727
50
7
大地建设队
陈庆生
13905183037
50
8
南京建工集团队
孙应华
13913881616
50
9
建工局一队(机关、建管处)
杨德兴
13705171508
50
10
建工局二队(质监站)
沈中标
13951796967
50
11
建工局三队(安监站等)
李 斌
13951809363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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