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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蔬菜办公室关于印发《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05 生效日期: 2009-11-05
发布部门: 湖北省蔬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鄂农函[2009]431号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局:
  为进一步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蔬菜产业竞争力,农业部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09)1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北省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项目单位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产业实际,制定蔬菜标准园创建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报省蔬菜办公室,联系人:张锋,联系电话:027—87667935,电子信箱:hbsyzf2000@yahoo.com.cn。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湖北省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蔬菜产业竞争力,农业部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09)121号),为确保我省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推进蔬菜标准园实现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品牌化和经营产业化,带动全省蔬菜产业向“三型”产业(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质量安全型)转变,促进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确保市场蔬菜的有效供给,确保蔬菜生产者收入的稳定增加,确保蔬菜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2010年,依托全省蔬菜(包括食用菌、西甜瓜)重点发展区域和全国(全省)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创建县,创建19个农业部蔬菜标准园,产品质量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节本增效10%以上。其中,设施蔬菜标准园5个,露地蔬菜标准园14个。
  三、创建内容
  蔬菜标准园创建的主要内容是实现“五化”。
  (一)规模化种植。在全省蔬菜重点发展区域(“一圈一线”城郊蔬菜、鄂西山区高山蔬菜、江汉平原水生蔬菜、丘陵岗地和水稻主产区食用菌)和全国(全省)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创建县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地环境条件的要求,选择集中连片的蔬菜基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规模化种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设施蔬菜集中连片面积(设施内面积)200亩以上,露地蔬菜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避雨栽培、防雾滴棚膜、膜下滴灌、高温闷棚等10项病虫害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使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和分等分级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蔬菜标准园100%推行标准化生产;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商品化处理。大力发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和贮运保鲜。蔬菜标准园的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推进“农—超对接”和产品直供直销,有条件地区建立冷链系统,实行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
  (四)品牌化销售。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业公共名牌和产品品牌建设。通过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蔬菜标准园的产品做到100%品牌销售。
  (五)产业化经营。蔬菜标准园创建,以蔬菜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100%产品订单生产。
  四、重点工作
  (一)科学选点。根据农业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各地蔬菜产业发展现状,全省创建设施蔬菜标准园5个,其中设施蔬菜标准园选择在东西湖区、孝南区、郧县,设施食用菌标准园选择在随县,设施西甜瓜标准园选择在蔡甸区;创建露地蔬菜标准园14个,选择在樊城区、黄石港区、荆州区、钟祥市、鄂城区、长阳县、黄州区、麻城市、嘉鱼县、恩施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选定的蔬菜标准园创建具体情况见附表1。
  (二)培训指导。组建省蔬菜标准园创建专家指导组,负责制定技术方案,采取办班培训、现场观摩、电视讲座、技术小报等形式,对蔬菜标准园内农户进行全面培训。同时,深入蔬菜标准园,指导农民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省蔬菜标准园创建专家指导组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袁尚勇 省蔬菜办公室 正高级农艺师
  成员:汪李平 华中农业大学 教授
  邱正明 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柯卫东 武汉市蔬菜研究所 研究员
  边银丙 华中农业大学 教授
  胡中立 武汉大学 教授
  周雄祥 省蔬菜办公室 农艺师
  张 锋 省蔬菜办公室 农艺师
  (三)总结验收。根据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我厅将按照农业部要求制订蔬菜标准园验收办法,适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将初步验收结果报农业部,申请农业部验收。经农业部组织验收合格的蔬菜标准园,由农业部统一授牌并对外发布。
  (四)宣传引导。我厅将在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中国农业信息网、湖北农业信息网等有关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各地创建活动进展、成效及经验。请各项目县(市、区)于12月10日前将蔬菜标准园创建的基本情况、园貌和标牌照片报省蔬菜办公室,同时,每两月提供一篇创建活动的文字材料,通报创建活动进展、成效及经验。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厅成立蔬菜标准园创建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处室和厅属单位参加,具体创建工作由省蔬菜办公室负责。各蔬菜标准园创建县成立实施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整合有关项目和技术力量,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措施到位。省蔬菜标准园创建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能海 省农业厅 副厅长
  副组长:肖长惜 省蔬菜办公室 主任
  成 员:卢开阳 省农业厅种植业处 处长
  李胜强 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 处长
  王盛桥 省植物保护总站 站长
  陈传友 省土壤肥料工作站 站长
  张清林 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办公室 主任
  孙治平 省蔬菜办公室 调研员
  袁尚勇 省蔬菜办公室 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尚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工作督导。我厅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进行督导,督促各项技术和工作措施到位,完成蔬菜标准园创建目标任务。每个创建蔬菜标准园都要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统一样式设立一块标牌(标牌格式示意图见附件2),注明创建单位、责任人、目标任务、技术要点等内容,方便农民学习,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政策支持。我厅将整合有关项目,将蔬菜标准园创建与“放心菜园”工程建设、“菌业创汇”工程建设、“沃土工程”、“绿色防控”、农民合作社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力度,加强水电路、集约化育苗、采后商品化处理、贮运保鲜等设施建设,重点扶持蔬菜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确保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湖北省蔬菜标准园创建登记表2.标牌格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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