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浙江省《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等两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2-08 生效日期: 2010-02-08
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标标备[2010]23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报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备案的函》([2010]函设字38号)和《关于申报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程>备案的函》([2010]函设字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两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
  《村镇避灾场所建设技术规程》          J11565-2010
  《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程》            J11566-2010
  该两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