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甘肃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1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0 生效日期: 2010-01-20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甘卫医政函[2009]26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医疗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近来,卫生部组织制订了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陆续下发并上传在卫生部医政管理-医疗质量评价管理栏目。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血管系统6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5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肾脏内科4个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液内科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34号)转发。请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卫生部确定的试点科室病种,甘肃省5个临床医学中心分别按照开展业务范围的病种制订具体实施路径;庆阳、金昌两个试点市要组织辖区三级医院制订具体实施路径,并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在每季度第一个月4日前将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卫生厅医政处。其它市、州,厅直其它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转发原文和其它病种路径请在卫生部医政管理-综合管理栏目(http://www.moh.gov.cn)内下载。
  联系人:妙鹏祖
  联系电话:(0931)4818168,13659328557
  传真:(0931)4818629
  电子信箱:mpzwstjkc@126.com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