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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1 生效日期: 2010-01-21
发布部门: 珠海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各科室: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任务,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实现“安全、顺畅、优质、和谐、有序”的春运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订《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专此通知。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一日
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省经贸委、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任务,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实现“安全、顺畅、优质、和谐、有序”的春运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加强对我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根祥,副组长:许强、陈光平、曾开,成员:林汉荣、王本贤、黄鹤莲、温晓群、黄庆强、吴玉芳、布润平、夏华勇、陈劲翔。
  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运科,主任:林汉荣,成员:卓晓燕、布润平、陈劲翔、辛建强、梁健威。
  二、具体工作安排
  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的有关指示,认真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督促各水路春运单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切实做好防控各种传染性疾病措施的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水运科具体负责水路春运运量和运力调查,制订春运工作方案,编制统计表格,了解客运票价和组织、协调运力,做好资料收集和统计、汇报及总结工作,接受、处理群众、经营者的投诉,并组织各水路客运单位切实做好防控各种传染性疾病工作。
  稽查科具体负责联合海事部门在春运前和春运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在港口码头水域检查非法营运船舶,督促水运企业制订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和组织落实,检查企业管理人员上岗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重点检查水路客运企业、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和乡镇渡口的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综合科具体负责对客运港站有关服务方面的现场监督检查,按照“安全、卫生、优质、顺畅”的要求,针对有关客运港站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加以落实,积极协助有关客运港站维持秩序,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危险品进入船舱,并督促客运港站加强防控各种传染性疾病措施的实施。重点检查各客运港站开展文明服务的情况。
  各区交管水运部门负责加强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 宣传,强化对乡镇横水渡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农用船非法载客渡运行为。
  三、有关工作步骤
  (一)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做好春运工作精神,并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二)2010年1月21日前完成水路春运工作方案,水运科负责。
  (三)2010年1月20日前向全市各水路客运单位印发通知并转发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稽查科负责,水运科协助。并负责收集整理各水路客运单位的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四)水运科在前一阶段客源、运力调查的基础上,要对我市客源、运力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特别要求个别经营客流量比较大、有客流高峰期出现以及热门旅游航线(如九洲至香港、香洲至海岛和环澳门岛游)的水路客运企业在确保落实运力的基础上,必须在客流高峰期灵活调度船舶,加开航班予以疏运旅客,要求全市从事水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认真根据企业所经营航线的特点、实际情况和将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天气恶劣、运力不足等),制订完善的应急方案。
  (五)春运期间,综合科、稽查科分别按工作要求安排开展检查工作。稽查科要加强对各参加水路春运单位的安全检查,督促这些单位要经常性对其所属客船和码头上落客设施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防止客船带“病”营运,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协同斗门区、镇政府和海事部门,加强对斗门区内渡口现场的管理,坚决查处农用船非法载客渡运行为,严禁在恶劣天气下和超载从事渡运,确保安全。综合科要加强对各客运港站的现场检查,对有关客运港站服务环境、质量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努力为广大旅客提供一个舒适、满意的服务环境。
  (六)春运期间,水运科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每天一报)省港航局水运处和交通局运输科。
  (七)2010年3月9日进行春运工作总结,编制统计报表,并在2010年3月11日前上报省港航局和市交通局,水运科负责。
  附:
  1.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2.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名单(略)
  3.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企业通讯录(略)
  4.2010年水路春运运力安排及票价调整情况表(略)
附1:珠海市2010年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省交通厅《广东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第二次修订)精神,为确保我市水路春运安全、顺畅,实现“安全、顺畅、优质、和谐、有序”的春运工作目标,努力使每件突发事故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现结合我市水路旅客运输生产的实际和《珠海市交通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订我市水路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根祥,副组长:许强、陈光平、曾开,成员:林汉荣、王本贤、黄鹤莲、温晓群、黄庆强、吴玉芳。
  主要工作职责是联络、协调各相关参与及具体负责组织处理突发事故的单位,贯彻落实和传达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指示,向相关单位转发上级文件,及时将突发事件及处理结果向工作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责任单位
  珠海市水上运输管理处水路春运工作期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责任部门:水运科、综合科和稽查科。
  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部门主要依据国家赋予的职权和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开展水路春运工作期间突发事故的处理工作。具体负责:客流高峰期旅客疏导的组织、协调,运力、航班调整及手续办理,服务质量、经营行为投诉的受理及处理,抢险、救援以及卫生防疫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各客运企业必须服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运力和人员的调整安排,事发单位必须提供经济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客流高峰期旅客疏导的组织、协调处理
  1.港澳航线(主要九洲-香港、湾仔-澳门航线)客流高峰的疏导(责任科室:水运科、综合科)
  ①现场监控发现、接到旅客投诉或有关客运单位报告旅客出现拥挤、滞留情况;
  ②水运科和综合科工作人员就位,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致使旅客出现拥挤、滞留情况的原因,具体作出加开航班、调整运力或陆运衔接疏导的指示;
  ③水运科和综合科(涉及客运站的由综合科负责,涉及客运企业的由水运科负责)工作人员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立即联系客运港站、客船单位、口岸联检部门或公汽、陆运等相关单位,做好加密班次、运力支持以及口岸联检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的准备;
  ④由于陆运衔接的原因致使在港旅客拥挤、滞留,综合科要及时通报市交通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处理;
  ⑤事故处理完毕,水运科负责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工作领导小组。
  2.内贸航线(主要香洲至海岛航线,九洲、湾仔至澳门环岛游航线)客流高峰的疏导(责任科室:水运科、综合科)
  ①现场监控发现、接到旅客投诉或有关客运单位报告旅客出现拥挤、滞留情况;
  ②水运科和综合科工作人员就位,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致使旅客出现拥挤、滞留情况的原因,具体作出加开航班、调整运力或陆运衔接疏导的指示;
  ③根据领导小组指示,水运科立即组织有关客运单位调整运力加开航班,及时为没有航线经营资格的船舶办理临时手续;综合科督促客运站除正常收费外必须无条 件地为加开航班提供服务。
  ④由于陆运衔接的原因致使在港旅客拥挤、滞留,综合科要及时通报市交通局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处理。并督促有关客运港站(主要九洲港和北堤客运码头)安排专人负责港区内的交通疏导及维持秩序。
  ⑤事故处理完毕,水运科负责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工作领导小组。
  (二)抢险、救援突发事故的组织处理(责任科室:稽查科)
  1.发现、接报抢险、救援突发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
  2.稽查科工作人员就位,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稽查科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交通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通报海事局;
  3.根据抢险、救援的具体需求,有关科室要积极协助海事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给予人力、物力的支持配合;
  4.稽查科随时向市交通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响应工作情况;
  5.稽查科要认真做好事故处理的跟踪了解,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交通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对旅客、经营者投诉的处理(责任科室:水运科、综合科和稽查科)
  1.接获有关旅客、群众、经营者对有关客运企业(客运站)的投诉或经营者之间发生矛盾的投诉;
  2.有关科室(涉及客运站的由综合科负责,涉及客运企业服务质量的由水运科负责,涉及客运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不正当竞争的由稽查科负责)值班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在接到投诉的当天(不得超过24小时)必须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3.根据领导小组指示,有关科室对投诉客观存在的事件,立即责令被投诉方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4.处理完毕,有关科室负责整理相关材料,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工作领导小组。
  (四)对传染性疾病突发事件的处理(责任科室:水运科、综合科)
  1.接获传染性疾病突发事件的报告;
  2.有关科室(涉及客运站的由综合科负责,涉及客运企业的由水运科负责)值班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工作人员就位,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组长就位并负责指挥,相关科室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交通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通报市卫生局;
  4.立即组织有关水路客运单位依据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条 例及企业所制订的应急反应措施予以处理;
  5.跟踪了解有关水路客运单位应急反应措施落实情况,积极为有关水路客运单位处理传染性疾病突发事件提供支持和帮助;
  6.督促有关水路客运单位事后必须将有关处理情况及时向我处报告,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市交通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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