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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24 生效日期: 2010-11-24
发布部门: 甘肃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甘教体函[2010]29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甘教体函〔2010〕29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艾办发〔2010〕17号)精神,做好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请你们于12月1日前后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继续在学校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推动全省教育系统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年12月1日是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仍然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副标题是“权益,责任,落实”。各级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12月1日前后,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防患意识,在学校 中掀起一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新高潮。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要深刻理解在青少年学生中 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党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带头履行相关承诺,主动关心适龄青少年,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真正 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在“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 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搞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各高校要以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为主要内容,按照“贴近学生实际,注重活动实效”的 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安排一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辟一个校园网艾滋病防治专题宣传网页;办一期艾滋病防治知识橱窗专栏;培养一支预防艾滋病宣 传志愿者队伍等,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12月10日前,请各市(州)教育局和普通高校将本单位“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总结(包括领导参与情况及开展活动的有关数据和照片)报省教育厅体卫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ansuwudi@foxmail.com)。

  

  联 系 电 话:0931-8820590

  

  传 真 电 话:0931-8820006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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