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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废止部分市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0年11月26日)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各单位,各公安处(局):
为了提高本市公安机关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局决定废止下列28件规范性文件:
1、关于规范提供户口迁移诉讼书证的通知(沪公发[2009]15号)
2、关于本市高、中等院校上海生源在校生户口提前办理迁移手续的通知(沪公发[2002]90号)
3、来沪投资企业申报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公发[2002]157号)
4、关于印发《关于下放部分户口审批权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公发[2002]187号)
5、关于本市高、中等院校录取的外省市生源新生和外省市高、中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发[2002]191号)
6、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下放安徽闲散居民照顾回沪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沪公治[2002]213号)
7、关于本市居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申报户口问题的通知(沪公发[2002]362号)
8、关于外省、市、自治区离休干部回沪定居申报户口及安置问题的通知(沪公发[2000]198号)
9、关于解决在本市定居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在外地的配偶申报本市常住户口问题的通知(沪公发[2000]111号)
10、关于妥善解决部分支援内地建设职工回沪落户问题的通知(沪公发[1999]197号)
11、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公安局关于解决本市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批复》的通知(沪公发[1999]196号)
12、关于调整市郊国营农场人员户口迁移等政策的通知(沪公发[1999]57号)
13、关于逐步解决原上海肥料公司三个运输社1963-1964年间下放农村职工倒流滞沪人员户口问题的通知(沪公发[1998]42号)
14、关于印发《上海市购买新建内销商品住宅申报蓝印户口的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96]沪公[治]173号)
15、关于干部工人调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补充通知([96]沪公[治]157号)
16、关于本市涉外婚姻当事人及旅居境外人员所生子女户口申报问题的若干规定([95]沪公[指]175号)
17、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办理出国留学人员户口登记问题的通知》的通知([94] 沪公[办]51号)
18、关于本市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户口“农转非”和引进能工巧匠户口问题的通知([93]沪公[户]002号)
19、关于上海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外派劳务人员回沪后办理恢复户口手续的通知([93]沪公[户]80号)
20、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申报户口的实施办法([92]沪公[户]203号)
21、关于征地撤销生产队建制的农业人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通知([91]沪公[户]191号)
22、关于本市出国人员将国外出生的持外国护照的子女送回国内寄养的国籍认定和申报常住户口手续的通知([91] 沪公[户]190号)
23、关于本市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办理落户和再出境手续的通知([91] 沪公[户]21号)
24、关于使用《农转非通知单》和建立“农转非”人口统计月报制度的通知([90]沪公[户]137号)
25、关于报送撤销生产队建制农转非户口审批材料要求的通知([87]沪公[户]79号)
26、关于对简化境外人员违反住宿管理处罚程序问题的批复(沪公发[1998]171号)
27、关于贯彻《上海市旧货业治安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1989.7.10 [89]沪公[治] 274号)
28、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8.23 沪公发[2006]313号)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法制办联系。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公 安 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