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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1-29 生效日期: 2010-11-29
发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鲁政发[2010]10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的意见

  (鲁政发〔2010〕106号 2010年11月29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我省港航业优势和潜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是实现山东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港口经济是以港口为中心、城市为载体、运输体系为动脉、港口相关产业为支撑、腹地 经济为依托,并实现港航、商贸、旅游、临港工业等产业协调发展的开放型综合产业经济。港口经济的关联性极强,全局性效应显著,是海洋经济的重中之重。港航 业是港口经济的核心,加快港航业发展,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产业升级,提升港口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 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港航业是重要的基础性 产业和服务性行业。港口是连接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的重要枢纽,是发展现代物流的重要节点。加快港航业发展,有利于发挥其连接南北、贯穿东西的纽带作用,实现 地区间资源、技术、资金等要素的有效互动和优势互补,符合全面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对于构建现代综 合运输体系,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优化调整产业布局,促进对外开放,提升港口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 构优化升级,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港航业运能大、能耗小、污染轻、成本低、综合效益高的优势和潜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 的转变,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污染排放,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服务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中西部振 兴战略的实施,坚持在加快建设中调结构,在加快发展中转方式,大力发展港口现代物流,强化港口的枢纽地位,着力提高港口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效益,合力打造山 东东北亚物流枢纽和国际航运中心,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全力推进山东东北亚物流枢 纽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以建设现代化港口群和发达的航运产业为基本立足点,以发展现代物流为重点,力争用5到10年的时间,将沿海港口建成全国最大的矿石 接卸基地,重要的原油储运和煤炭转运基地,东北亚主要的集装箱运输枢纽、区域物流中心,创建国内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示范港口。大力发展航运业,积极培 育山东航运骨干力量,打造全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省际、国际客滚运输品牌,努力实现航运业与港口业的协调发展。强力推进内河航道和港口建设,形成干线高效、支 线畅通、干支直达的高等级航道体系。内河主要港口和区域性重要港口基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

  

  (三)具体 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港航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50亿元。到2015年,全省港口通过能力达到11亿吨,吞吐量突破11亿吨,港口适应度达到 1:1,其中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准箱;全省船舶运力总规模突破1500万净载重吨,货运量突破2亿吨;内河通航里程达到1500公里,其中三级 以上航道达到850公里,货运船舶基本实现标准化。力争将青岛港、日照港、烟台港、威海港、济宁港、枣庄港和黄河三角洲港口打造成重要的区域物流中心。培 育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船队,努力实现船舶大型化、船队专业化、企业经营集约化。努力提高航运现代服务业水平,初步建成航运资源集聚、功能完 备、服务高效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体系。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和海、河运输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继续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指标。港口粉尘综合防治 率达到70%,港口污水综合处理率达到100%,重点海域和京杭运河的船舶污水及垃圾接收处理率均达到100%。初步建成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装备精良、 反应快速的现代化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省内港航企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日照港岚山港区、烟台港西港 区3个新港区开发建设力度,重点加快大型矿石、油品泊位建设,调整优化泊位结构。加速推进黄河三角洲地区港口开发建设,为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支撑。做 好青岛港、烟台港、威海港等老港区的技术改造,鼓励集中集约用海,建设公共码头,提高港口资源利用效率。加大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满足码头、船舶大型化发展需要。加快青岛港、烟台港、日照港、威海港等邮轮母港或停靠点规划建设。不断完善中韩等国际陆海联运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力提升内河港航整体实力。统筹内河航道、船闸、港口建设,加快扩能升级,提升航道综合通过能力。大力推进京杭运河黄河以南段建设和改造升级及重 要支线航道建设,重点建设京杭运河东平湖至济宁段航道工程、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段升级改造工程;加强京杭运河“穿黄工程”、黄河以北段复航工程前期论证 工作,适时开工建设小清河复航工程。完成微山一线、嘉祥、长沟、邓楼、八里湾船闸和韩庄、万年闸复线船闸建设。加快济宁港、枣庄港主要港区建设,实现专业 化、规模化、现代化,对其他内河港口合理布局、适度开发建设。

  

  (三)大力发展港口现代物流。加快推进港口物流多 式联运,实施港航联动、港铁联动、港路联动、海河联动、区港联动,努力实现物流链的无缝链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港口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专业物流公司合资合 作,有效整合社会物流资源,着力培育具有核心地位的港口物流公司,推动港口与大物流企业、临港物流园区合资合作,实现有机结合、互动发展,做大做强港口现 代物流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进腹地“无水港”建设,形成现代化无水港网络,构建异地大通关格局,实现港口与腹地物流链资源的有效整合。广泛应用现代 管理技术,提高现代物流装备水平。整合物流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港航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功能,积极拓展与周边港口、东北亚及欧美重点港口物流信息领域的 合作,提升我省港航物流信息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一站式”的物流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快港口物流科学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努力实现港口经济效 益最大化。

  

  (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按照现代综合运输体系要求,充分发挥海、河水运的比较优势,着力提高各种 运输方式的组合效率,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现代交通综合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沿海集装箱、矿石、原油、煤炭、旅客五大运输系统和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 加快临港综合运输枢纽场站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实现高等级公路、铁路与海、河港口的无缝衔接。沿海主要港口和区域性重要港口核心港区,全部实现与高速公 路直接连接,并开通进港铁路,加大铁路专用线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港口铁路集装箱枢纽和铁路战略装车点;其他港口实现专用疏港路与高等级公路连接。内 河主要港口和区域性重要港口的重点港区,实现专用疏港公路与干线公路直接连接。加快高速公路、铁路与其他省份的连接,延伸我省港口经济腹地。

  

   (五)扎实推进港口资源整合。继续坚持政府引导、规划调控、市场化运作模式,以企业为主体、资产为纽带、项目为切入点,大力推进港口资源整合,最大限度 地提高港口综合实力。加强集装箱资源整合,完善干线港、支线港、喂给港的集装箱运输体系,积极拓展集装箱国际中转业务,将我省港口发展成为东北亚集装箱中 转枢纽。对有条件的港口,积极推动矿、油、煤等货类专业性资源整合。加强黄河三角洲港口资源整合,深入推进莱州港和东营港的合作,培植黄河三角洲亿吨骨干 港口。深入推进港口战略联盟,将沿海主要港口战略联盟扩大至我省区域性重要港口,积极开展与日韩重点港口的战略合作,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加快内河主要港口 和部分重要港口的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港区建设,整合内河港口码头资源,清理整顿污染大、设施落后的简易小型码头。

  

   (六)积极发展航运业。按照“借力发展、扬长避短、优化环境”的思路,积极培育壮大骨干航运企业和运力规模。吸引和鼓励更多国际国内大型航运公司与我省 大企业、大货主及航运企业合资合作,重点支持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与发展,培育壮大省内航运骨干力量。优化内河船舶运输组织,促进干支直达运输,发展 专业化运输。引导内河航运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培育集装箱运输业务,着力组织好南货北运业务,提高船舶利用效率。大 力开拓欧洲、美洲、非洲等洲际远洋运输航线,加大市场营销,广开货源渠道,提高港口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水上客运旅游化、舒适化、高速化,着力提 高旅客、游客出行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开拓滨海、游艇、陆岛、湖泊、运河、湿地等水上旅游运输,促进我省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国内国际客滚运输 业,鼓励渤海轮渡等有实力的港航企业发展邮轮业务,培育港航发展新亮点。支持渤海铁路轮渡加快二期工程建设,扩大轮渡运输规模,打造我省至东北、西北地区 及欧亚大陆桥的能源、粮食、机电等货物运输大通道。积极推进中韩铁路轮渡项目进程,抢占欧亚大陆桥头堡。扎实做好中韩陆海汽车联运甩挂运输工作,积极推进 中日陆海联运项目。
  (七)积极推进临港产业发展。突出发挥港口大进大出的枢纽作用,依托临港地区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临港循环经济型重化工业、装备制造业和滨海旅 游业,引导船舶、钢铁、石化、海化等大型企业集团向港口、沿海园区和产业带集聚,以港口集群促进临港产业集群发展,充分发挥港航在物流链中的重要作用,为 临港产业提供精细化服务保障。突出发展与港航业密切关联的金融保险、科技信息、服务外包、创意产业等新兴服务业,升级改造家电、纺织、食品和材料加工等传 统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吸引大货主、大航运、大物流企业及金融保险业来我省发展总部经济,拉长增厚产业 链,形成供应链各环节的无缝链接,实现航运中心建设与物流、商流、人流和资金流的互动发展。

  

  (八)大力推进绿色 港航建设。认真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对港航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过程的环境监 督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补偿机制,逐步完善港口、船舶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充分发挥航运科 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依靠科技进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输效率、创新管理模式,实现港航业集约型增长。积极推进港航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加大科研成果推 广力度,提高船舶运营、港口装卸效率,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实施绿色港口工程,率先将青岛港打造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示范港口,带动日照港、烟台 港、济宁港、枣庄港向“两型”港口发展;加强黄河三角洲港口高起点开发与建设,努力走出一条“高效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子。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技 术落后的老旧船舶,进一步整治“散、小、弱”的内河码头。船舶垃圾处理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本质安全建设,推广安全文化成果,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突出抓好渤海湾、胶州湾、南四湖、东平湖、京杭运河、黄河等 重点水域“四客一危”船舶、危险货物作业、浮桥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省市两级港航、地方海事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加强行业、企业专兼职应急救 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指挥、救助和处置能力。加快建设以京杭运河为重点的内陆水域现代化水上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体系。

  

   (二)加强港航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培养造就一批职业经理人,打造一支结构合理、开拓创新的山东港航业领军人才,确立我省港航企业 家的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努力培养引进企业高端管理人才,引进现代港航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级专业人才,重点引进培养现代物流、科技研发等高层次、复合型高级管 理人才。加强港航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大力培养高级船员、高级技工,提高港航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加强港航管理人员的理论、业务 学习,提高行业管理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每年投入4亿元,各 市县政府也要投入相应资金,用于航道、防波堤、锚地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安全、应急、搜救、监控等支持保障系统的投入;对航运交易服务、口岸监 管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积极争取至我省保税港区货物的起运港、起运地退税政策。港航重点建设项目,积极报国家有关部委立项,争取享受使用国家建设用 地指标;航道、防波堤、锚地、船闸等港航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由政府划拨使用;港口建设项目填海形成的土地,符合划拨条件的,凭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办 理划拨供地手续和登记手续。重点港口建设项目用海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依法享受最高幅度的减免政策;大额海域使用金分期缴纳。跨设区市的内河支线航道公用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以国家和省投入为主;内河航道、船闸可实行“贷款建设、收费还贷”的模式建设、运营。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引导船型标准化和 提前淘汰老旧船舶;各市可制定鼓励航运业发展政策,培植壮大骨干航运企业。多渠道筹集港航建设发展资金,在大力引进社会资金的同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 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港航业和港口经济发展。
 (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规划管理职责,完善并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和港口、航道规划,有效保护、合理使用岸线资 源。按照港口优先原则,正确处理港城关系,为港口、临港物流、临港产业发展留足岸线、土地和海域空间,满足发展需要。认真贯彻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针,各涉水 行业发展规划要相互协调、有效衔接、统筹兼顾。在航道上建设水利枢纽、桥梁等基础设施,要满足航运通航要求。对规划通航河道,已经存在的碍航、断航等基础 设施,要逐步进行复航建设或改造。加快国际航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大通关”模式,提高口岸综合服务效率,提高港口综合竞争力,为港航业发 展创造良好服务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港航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交通港航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建立完善港航业服务功能体系和运营机 制,开展国际国内航运市场形势分析和信息收集,为港航业发展提供有效指导;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执法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经营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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