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州年鉴》(2011年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12-14 生效日期: 2010-12-14
发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榕政办[2010]240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州年鉴》(2011年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州年鉴》(2011年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10〕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年鉴》是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方志委承办的记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型综合性、地方性、资料性工具书,发挥着留史存真、资政参谋的重要社会服务功能。目前,《福州年鉴(2011)》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福州年鉴(2011)》编纂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福州年鉴(2011)》的编纂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福州年鉴》编辑部做好《福州年鉴(2011)》有关专题的编纂工作,将编撰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立本单位专门编纂小组认真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福州年鉴(2011)》相关编纂工作任务。

  

  二、要认真做好文稿的选编工作。《福州年鉴(2011)》 所录资料时限为2010年1~12月。编纂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 分反映2010年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省会中心城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生动实践;具体选题设目上,要突出“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等 主旋律,彰显时代特征和年度特色;同时,要如实记述、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三、要按时完成撰稿任务。要按照《福州年鉴(2011)》设定的篇目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承编文稿的撰写工作,在2011年2月15日之前将文稿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福州年鉴》编辑部(电子邮箱:fznj110@126.com)。编辑部通讯地址:福州市乌山路92号市委大院23号楼。联系人:郑姿娟;联系电话:83374065)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