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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纪念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02 生效日期: 2011-03-02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文号: 沪水务[2011]135号
 各区县水务局(建委)、市城投总公司、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供水和排水协会:

  

  2011年3月22日是第十九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根据水利部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现将今年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宣传涉水政策法规,以促进水利大发展,实现水利新跨越为主题,以推动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为应对都市化城市用水挑战和依法治水管水兴水营造起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主题

  

  联合国确定2011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城市用水:应对都市化挑战”(water for cities: responding to the urban challenge)。我国纪念2011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结合上海实际,确定今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城乡统筹供水”。

  

  三、主要活动安排

  

  1.举行上海市纪念第十九届“世界水日”、第二十四届“中国水周”暨郊区集约化供水推进大会

  

  邀请市领导,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重大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投总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区县政府分管区长,临港新城管委会、市长兴岛开发办分管领导;市水务局党政领导、局机关有关处室领导;区(县)水务局党政主要领导;中心城区建委分管领导;市属供排水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局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市供、排水协会领导;新闻媒体记者等出席。内容主要为部署集约化供水任务,举行集约化供水签约。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会议地点:市政府3m会议室。活动由水资源处统一牵头组织,局办公室、宣传处、供水处等配合。

  

  2.感知上海水环境新闻记者邀访活动

  

  本次活动以新闻采访报道为主要载体和手段,以河道水环境现场参观为重点,旨在展现上海近几年河道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成就。

  

  活动时间为3月23日,由市水利管理处牵头组织,局宣传处、相关区县水务部门等配合。

  

  3.组织开展水务法制宣传、专项执法检查等系列活动

  

  联合各区县水务部门,认真开展涉水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进行政契约签订,开展全市取水和规范用水、排水水质、在建轨交车站及大型施工工地、涉水工程项目、一线海塘滩涂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牵头组织,相关区县水务部门等配合。

  

  4.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和用水咨询等服务宣传活动

  

  结合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内容,对正在建设中的节水型小区开展节水宣传和用水咨询等活动,在其它居民小区开展节水、二次供水宣传等活动,为居民解答相关供水及节水问题。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供水管理处牵头组织,相关区县水务部门、城投总公司、供水企业等配合。

  

  5.开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排水行业“三战”等宣传活动

  

  重点组织全市排水行业截污纳管“攻坚战”、排水设施养护管理“持久战”和排水志愿者为民服务“百团大战”,组织开展排水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特色服务活动,继续组织万名市民看排水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市排水管理处牵头组织,相关区县水务部门、城投总公司、排水企业等配合。

  

  6.组织汛前防汛安全排查行动和爱堤护堤志愿者集中服务活动

  

  围绕今年上海防汛安全,对全市一线重点堤防开展一次汛前防汛安全排查行动;对所有市管水闸的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组织爱堤护堤志愿者队伍集中开展堤防设施完好整洁和植树造绿活动,清理堤防区域内的各类垃圾,因地制宜绿化、美化堤防、泵闸的环境面貌。


  活动时间从 3月22日开始,由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牵头组织,局防安处、相关区县水务部门等配合。

  

  7.开展水文知识讲座、水文水质同步调查、集中宣传等活动

  

  结合本市水文实际,组织开展水文知识集中宣传、中学生水文知识讲座、青草沙水库水文水质同步调查媒体宣传等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水文总站牵头组织,局宣传处等配合。

  

  8.聚焦排水项目(排水截污纳管)开展集中受理、送证上门、法规宣讲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牵头组织,局法规处、排水处等配合。

  

  各区县水务局和各涉水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开展各类社会性纪念活动和为民服务活动。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把开展社会性的纪念活动作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水务大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营造“十二五”规划开局声势的重要抓手,作为增进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管水意识的生动舞台,加强领导、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确保纪念活动质量。

  

  2.周密部署、及时启动。针对纪念活动准备时间短等特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动员发动,及时制定纪念活动计划,争取工作主动。要面向社会,精心设计活动主题,精心选择活动载体,精心组织现场活动,进一步提高纪念活动声势和社会宣传效果,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起更好的社会环境。

  

  3.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纪念活动周期长、内容多、社会影响大。各项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尽快进入情况,尽快制定计划,尽快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的牵头作用。协助单位要建言献策、出智出力,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确保各项纪念活动有计划、有声势、有质量地组织实施。

  

  各单位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小结和照片,请于3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局宣传处汇总。

  

  附件: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上海市水务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2. 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

  

  3. 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城乡统筹供水

  

  4.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水利跨越提升

  

  5. 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6. 落实三条红线,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7. 发展水利,改善民生

  

  8.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9. 优化配置、厉行节约、有效保护

  

  10.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

  

  11.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12.合理开发利用,重在节约保护

  

  13.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14.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15.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6.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17.加强供水集约化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8.营造水景观、弘扬水文化、传承水文明

  

  19.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20.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4.贯彻执行《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25.贯彻执行《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26.贯彻执行《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27.贯彻执行《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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