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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部分重要安标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10 生效日期: 2011-03-10
发布部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安监总厅规划[2011]45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煤矿加强技术管理、淘汰落后设备,推进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与完善,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以及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电缆、输送带、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标志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列入《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的设备及工艺的淘汰情况。

  

  2.依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产品执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及系统配备与完善的情况。

  

  3.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三条、第四百三十七条、第四百三十八条、第四百三十九条及第四百六十七条相关要求,煤矿井下用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固定式空气压缩机配套设备、电缆、输送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范围和时间

  

  1.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1)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淘汰情况;(2)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井下用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相关安标产品的生产单位。

  

  检查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专项检查,7月15日前完成检查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2.井工煤矿电缆、输送带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1)井工煤矿在用电缆、输送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相关安标产品的生产单位。

  

  检查时间:2011年7月1日至12月20日开展专项检查,12月31日前完成检查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三、组织实施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抽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煤矿企业进行自检自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抽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互查,共同完成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1.在各煤矿企业全面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由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抽查。煤矿企业自检自查与安全监察人员抽查应填写《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第一批、第二批)淘汰情况检查一览表》(见附件1)、《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一览表》(见附件2)、《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检查一览表》(见附件3)和《煤矿电缆(输送带)检查一览表》(见附件4)。

  

  2.委托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负责组织对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井下移动式空气压缩机、输送带安标产品的生产单位进行检查。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互查,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各地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4.专项检查结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煤矿和矿用产品生产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达不到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要求的生产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安全标志。

  

  四、其他事项

  

  1.各煤矿企业应将根据自检自查结果填写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淘汰情况检查一览表》、《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一览表》、《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检查一览表》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填写的《煤矿电缆(输送带)检查一览表》于2011年10月31日前报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抽查情况和煤矿自检自查结果,填写《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淘汰情况检查汇总表》(见附件5)、《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和《煤矿电缆(输送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8),认真总结分析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检查情况汇总表和总结,2011年12月15日前将煤矿电缆和输送带检查情况汇总表和总结径直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3.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应于2011年7月10日前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井下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安标产品生产单位检查的情况,2011年12月15日前将煤矿阻燃电缆、输送带安标产品生产单位检查情况径直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4.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结合本次专项检查,组织煤矿企业对《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摸底,督促煤矿企业制定淘汰更新计划,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工作进度,并填写《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三批)摸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9),于2011年7月15日前径直报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附件:

  

  1.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淘汰情况检查一览表

  

  2.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一览表

  

  3.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检查一览表

  

  4.煤矿电缆(输送带)检查一览表

  

  5.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淘汰情况检查汇总表

  

  6.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情况汇总表

  

  7.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检查情况汇总表

  

  8.煤矿电缆(输送带)检查情况汇总表

  

  9.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三批)摸底情况汇总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

  淘汰情况检查一览表

  

  检查类型:煤矿自查监察机构检查

  矿井名称:  地点:

  
序号
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已淘汰
(台/套)
尚未淘汰
(台/套)
第一批目录
1
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采用dw10断路器)
 
 
2
qc83-80/660、qc83-80/660n、qc83-120/660(380)、qc83-225/660(380)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3
煤矿用隔爆型插销开关
 
 
4
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5
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6
bjo2、bjo3系列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7
kj1600/1220单筒缠绕式矿井提升
 
 
8
非防爆运输机车
(除低瓦斯矿井进风主要运输巷和采用专门措施的高瓦斯矿井进风大巷外,禁止使用)
 
 
9
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禁止使用)
 
 
10
zyz、zy3型液压支架
 
 
11
单光源矿用安全帽灯
 
 
12
柳条(藤条、竹条)矿用安全帽
 
 
13
非阻燃抗静电输送带
 
 
14
非阻燃电缆
 
 
15
非阻燃抗静电风筒
 
 
16
铝包电缆
 
 
17
铝芯电缆(井下低压电缆禁止使用)
 
 
18
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19
导爆管、普通导爆索和火雷管
 
 
20
高瓦斯矿井(区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的采煤工作面采用的前进式采煤方法
 
 
第二批目录
序号
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已淘汰
(台/套)
尚未淘汰
(台/套)
1
qc8、qc10、qc12系列电磁起动器
 
 
2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采用cj8、cj10系列接触器)
 
 
3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和综合保护装置(采用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接触器)
 
 
4
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采用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
 
 
5
dh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型刀开关
 
 
6
gl动圈式反时限过流继电器
 
 
7
ksj、ksjl系列变压器
 
 
8
油断路器
 
 
9
tkd型绞车电控
 
 
10
非本质安全电话机(包括普通电话机和矿用隔爆磁石电话机)
 
 
11
非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12
单缸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
 
 
13
jka型矿井提升机
 
 
14
kj型矿井提升机
 
 
15
xkt型矿井提升机
 
 
16
水阻调速的调度绞车
 
 
17
jbt局部通风机
 
 
18
回采工作面木支柱支护(800毫米以下煤层除外)
 
 
19
回采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20
仓储式采煤法
 
 
21
巷道式采煤(系指不能形成全风压通风,没有两个安全出口,以掘代采的采煤方式)
 
 
22
高落式采煤(系指开采厚煤层或急倾斜煤层时,作业人员进入无支护空顶区,通过挑顶或放顶人工回收顶煤的方式)
 
 


  注:1.分别填写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的检查情况。

  2.统计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

  

  附件2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一览表

  检查类型:煤矿自查 监察机构检查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基本情况
系统名称
 
型号规格
 
安装时间
 
安标编号
 
使用地点
 
上次检查
日期
 
检查情况记录
序号
检查
内容项目
要求
检查结果
1
系统检查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具备系统整体安全标志;
 
2.系统各组成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单位、安全标志编号等是否与系统整体安全标志证书中标注的一致;
 
3.电缆型号规格是否与备案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一致;
 
4.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执行器、电源箱等防爆产品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5.产品铭牌和ma标识、防爆标识想法是否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6. 各类设备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7.大修后系统配套产品是否检修合格;
 
8.瓦斯传感器是否定期检定。
 
2
系统配置
1.监控系统是否有专门设计;
 
2.监控系统功能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aq6201和aq1029的规定,并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3.对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中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断电区域等是否做出明确规定;
 
4.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执行器、电源等设置和安装,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的设置是否与《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标准表1以及图1~图10的规定;
 
5.断电范围是否符合aq1029中表1的规定;
 
6.井下防爆电气、地面防雷装置及中心站设备是否良好接地;
 
7.地面中心站及入井口的装备设备配置是否符合系统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8.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是否保证设备连续工作不低于2h;
 
9.矿井是否配备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
 
3
系统运行状况
1.监测功能是否正常;
 
2.报警和断电功能是否正常;
 
3.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是否正常;
 
4.是否具备联网功能;
 
5.系统数据传输是否正常,巡检周期的平均值应不大于30s;
 
6.是否保证存储时间及报警断电及馈电异常报表的一致性;
 
7.手动、自动双机切换是否正常,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机正常工作的时间应不大于5min。
 
4
技术文件管理要求
1.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后是否经试运转,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是否有验收合格报告;
 
2.监控系统的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包括使用说明书、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等;
 
3.是否保存完整的帐卡及报表。报警参量、相关措施及采取措施的时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1029及应急预案的要求;
 
4.是否有全矿安全测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随着生产的进行及时更新。图件应经审批,有相关审批手续;
 
5.传感器和系统的调校是否满足相关规定;
 
6.传感器和系统维护检修是否满足相关规定;
 
7.地面中心站、网络中心是否有24h有人值班;
 
8.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是否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9.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是否符合规定,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1.是否建立煤矿安全测控管理机构,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领导,配备足够的人员;
 
2.国有重点煤矿的矿务局(公司)、产煤县(市)是否建立安全测控仪器检修中心;
 
3.煤矿是否建立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
 
4.安全测控仪器管理、维护、检修、值班的人员,是否接受相关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安全测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在实际过程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6.是否建立相关事故应急预案;
 
7.是否建立监控系统完整的技术档案。
 


  

  附件3

  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检查一览表

  检查类型:煤矿自查监察机构检查

  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井下空气压缩机基本情况
系统名称
 
型号规格
 
安装时间
 
安标编号
(移动式)
 
使用地点
 
上次检查日期
 
检查情况记录
序号
检查
内容项目
要求
检查结果
1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
1. 是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相关定期检查制度;
 
2.井下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及配套设备(电动机、起动器、电控装置、电缆等)是否具有安全标志;
 
3.压力表和安全阀是否定期检验;
 
4.空气压缩机吸气口是否设置过滤装置;
 
5. 润滑油是否有闪点检验报告;
 
6.安全阀、压力调节器动作是否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排气温度是否满足要求;
 
7.是否设置温度保护装置、断油保护装置和断油信号显示装置(使用润滑油的空压机)、断水保护装置(水冷式空压机);
 
8. 贮气装置上配套使用的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定期检验;
 
9.产品铭牌和ma标识是否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10. 自备的贮气装置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及技术档案(包括容器图纸、探伤检验报告及安装后的验收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2
固定式空气压缩机
1.是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相关定期检查制度;
 
2. 井下固定式空气压缩机配套设备(电动机、起动器、电控装置、电缆等)是否具有安全标志;
 
3.压力表和安全阀是否定期检验;
 
4. 空气压缩机吸气口是否设置过滤装置;
 
5. 润滑油是否有闪点检验报告;
 
6. 安全阀、压力调节器动作是否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排气温度是否满足要求;
 
7.是否设置温度保护装置、断油保护装置和断油信号显示装置(使用润滑油的空压机)、断水保护装置(水冷式空压机);
 
8. 固定式压缩机和风包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分别设置在2个硐室内;
 
9. 风包上是否应装有安全阀和放水阀,并有检查孔;风包出口管路上是否设置释压阀,释压阀口径不小于出风管的直径,释放口应设在对人身无危害的地方;
 
10. 风包上配套使用的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定期检验;
 
11. 产品铭牌和标识是否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12.自备的贮气装置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及技术档案(包括容器图纸、探伤检验报告、施工图及安装后的验收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注:分别按固定式和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填写检查表。

  

  附件4

  煤矿电缆(输送带)检查一览表

  检查类型:煤矿自查监察机构检查

  矿井名称:  地点:

  
序号
电缆(输送带)名称
使用地点
规格型号(数量)
安标编号
生产单位
入井前是否检验
检查结果(阻燃抗静电性能)
备注
 
 
 
 
 
 
 
 
 
 
 
 
 
 
 
 
 
 
 
 
 
 
 
 
 
 
 
 
 
 
 
 
 
 
 
 
 
 
 
 
 
 
 
 
 
 
 
 
 
 
 
 
 
 


  

  附件5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一批、第二批)

  淘汰情况检查汇总表

  

  填表单位:  统计时间:  年月  日

  
第一批目录
序号
单位名称
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已淘汰
(台/套)
尚未淘汰
(台/套)
1
单位1
 
 
 
 
 
 
 
 
 
 
 
 
2
单位2
 
 
 
 
 
 
 
 
 
 
 
 
 
 
 
 
 
第二批目录
序号
单位名称
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已淘汰
(台/套)
尚未淘汰
(台/套)
1
单位1
 
 
 
 
 
 
 
 
 
 
 
 
2
单位2
 
 
 
 
 
 
 
 
 
 
 
 
 
 
 
 
 


  注:1.分别按第一批目录和第二批目录填写;

  2.表中“单位名称”指矿山企业。

  

  附件6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统计时间:  年月日

  

  
序号
矿井名称
系统名称
规格型号
系统生产单位
安标编号
安装日期
检查结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情况
 
 
 
 
 
 
 
 
 
 
 
 
 
 
 
 
 
 
 
 
 
 
 
 
 
 
 
 
 
 
 
 
 
 
 
 
 
 
 
 
 
 
 
 
 
 
 
 
 
 
 
 
 
 
 
 
 
 
 
 
 
 
 
 
 
 
 
 
 
 
 
 
 
 
 
 
 
 
 
 
 
 
 
 
 
 
 
 
 
 
 
 
 
 
 
 
 
 
 
 


  

  附件7

  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统计时间:  年月日

  

  
序号
矿井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单位
安标编号
(移动式)
检查结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情况
 
 
 
 
 
 
 
 
 
 
 
 
 
 
 
 
 
 
 
 
 
 
 
 
 
 
 
 
 
 
 
 
 
 
 
 
 
 
 
 
 
 
 
 
 
 
 
 
 
 
 
 
 
 
 
 
 
 
 
 
 
 
 
 
 
 
 
 
 
 
 
 
 
 
 
 
 
 
 
 
 
 
 
 
 
 
 
 
 
 


  注:分别按固定式空压机和移动式空压机进行汇总。

  

  附件8

  煤矿电缆(输送带)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统计时间:  年月  日

  

  
序号
矿井名称
地点及数量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生产单位
安标编号
安装日期
检查结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情况
 
 
 
 
 
 
 
 
 
 
 
 
 
 
 
 
 
 
 
 
 
 
 
 
 
 
 
 
 
 
 
 
 
 
 
 
 
 
 
 
 
 
 
 
 
 
 
 
 
 
 
 
 
 
 
 
 
 
 
 
 
 
 
 
 
 
 
 
 
 
 
 
 
 
 
 
 
 
 
 
 
 
 
 
 
 
 
 
 
 
 
 
 
 
 
 
 
 
 
 


  

  附件9

  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第三批)

  摸底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统计时间:  年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
已淘汰
(台/套)
尚未淘汰
(台/套)
1
单位1
 
 
 
 
 
 
 
 
 
 
 
 
2
单位2
 
 
 
 
 
 
 
 
 
 
 
 
3
单位3
 
 
 
 
 
 
 
 
 
 
 
 
4
单位4
 
 
 
 
 
 
 
 
 
 
 
 
 
 
 
 
 


  注:1.分别按第一批目录和第二批目录填写;

  2.表中“单位名称”指矿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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