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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3-23 生效日期: 2011-03-23
发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榕政办[201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继续打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制定了《2011年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1年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指导推进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关于2011年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22号)要求,结合福州市小城镇改革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两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主线,促增长、调结构,统城乡、惠民生,深改革、大开放,加强规划引导,加快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小城镇在推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的引擎作用、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的载体作用、在增创发展新优势中的平台作用。在年底前,第一批省级试点镇(青口、荆溪、龙田)宜居城市综合体的主骨架基本形成,第二批省级试点镇(高山、江田、琯头)和7个市级试点镇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二、主要目标

  

  坚持好字当头、能快则快、又好又快,推动试点镇跨越发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探索符合小城镇实际的改革发展新路子。

  

  (一)深化规划设计。青口、荆溪、龙田3个省级试点镇要在第一季度全面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江田、高山、琯头3个省级试点镇和7个市级试点镇在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审批程序以及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启动区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建成规划展示厅(馆),10月底前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启动区及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

  

  (二)确保完成投资任务。全面推进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项目建设,全年实施项目数289个以上,完成投资超过99.14亿元。其中,6个省级试点镇全年实施项目数166个以上,确保年内完成投资75.9亿元以上;7个市级试点镇全年实施项目数123个以上,确保年内完成投资23.24亿元以上(详见附表1)。

  

  (三)镇容镇貌明显变化。以批复的规划为指导,规范规划许可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试点镇环境景观综合整治,城镇净化绿化美化水平明显改观,各试点镇建成区6月底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

  

  (四)政策效应充分发挥。青口、荆溪、龙田3个省级试点镇应加快推进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今年内每个镇完成200亩以上新增耕地任务,同时再完成1个以上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新增耕地面积不低于100亩。江田、高山、琯头3个省级试点镇今年5月底前要完成1个以上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新增耕地面积不低于200亩。试点镇户籍管理新模式基本形成,金融、财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产业和人口聚集。

  

  (五)机制探索行之有效。从工作实际出发,敢于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拓展政策,探索、总结高水平、行的通、易操作的具有地域特色的小城镇改革发展先进经验,有利于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机制初步建立,并逐步向全市推广。

  

  三、重点任务

  

  (一)抓好规划设计。一要加快规划编制。各试点镇要按照规划编制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要倒计时安排规划编制进度计划,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二要提高规划编制档次和水平。要选择高水平、有经验、负责任的设计队伍,加强沟通衔接,引导和督促设计单位在设计深度、设计优化、设计特色上下功夫。各部门特别是试点镇及所在县(市)政府应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审查、指导工作,确保规划的整体效果。江田、高山、琯头3个镇要按照省级试点镇的要求,全面提升规划的档次和水平。三要根据规划编制进度和要求,做好城镇出入口、干道沿线、重要交叉口、滨水地段、商贸街区、广场等的城市设计。青口、荆溪、龙田3个试点镇要在第一季度前完成城市设计。四要强化规划设计管理。严格规划设计审查,市、县(市)规划主管部门、试点镇要联合组织审查把关,实行规范的论证、审查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专项治理力度。


  (二)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加快启动区城市综合体建设。各试点镇要加快启动区征地搬迁、土地报批、“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要抓紧启动区开发指标测算,为建设运作提供科学依据;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有实力、大型品牌企业参与小城镇建设,尽快确定建设开发投资业主。市属国有开发企业也要发挥自身优势,带头参与小城镇建设。二是加快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和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加快完善城镇主次干道路网系统,修建公交站点和停车设施,同步建设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工程和人行道、道路照明、绿化等工程。年底前,青口、荆溪、龙田3个省级试点镇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5平方米以上,江田、高山、琯头3个省级试点镇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7个市级试点镇年内镇区人均道路面积要达11平方米以上。三是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要优先、集中、统一建设拆迁安置房,安置房的建设标准不得低于普通商品房,由开发企业或代建公司建设,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和商贸街区,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让群众受益。四是提高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各试点镇建成一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供水、排水、供气、公交、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幅度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年底前,每个试点镇要建成一座以上标准公共厕所。五是强化产业支撑。合理布局符合规划、有利于吸纳就业、不影响环境的城镇产业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规范、可持续的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继续优化投资环境。各试点镇在年底前至少要引进2家以上有实力、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或央企)投资兴业。各试点镇都要根据功能定位和环境承载能力,初步建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的经济强镇和区域经济中心。

  

  (三)强化环境景观综合整治。一是继续实施镇容镇貌整治。青口、荆溪、龙田3个省级试点镇要在去年完成一条以上主要街道景观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城镇实际,扩大治理整治范围,今年再实施一条以上主要街道(或一个片区)的景观综合整治。江田、高山、琯头3个省级试点镇和7个市级试点镇年内要全面提升和完成一条以上主要街道的景观综合整治。对影响城镇景观沿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平屋顶“平改坡”改造,对违章广告进行整治,拆除防盗网,规范设置商店招牌;完善路面及人行道铺装,拆围透绿增加绿化。要推进试点镇主要街道架空缆线下地。对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管,规划区内一律停止办理零星个人建房审批。要将新建成的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等项目打造成试点镇的新地标。二是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设施尽快投入使用,同时扩大设施的覆盖面。荆溪镇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厂外管网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青口、龙田要加快污水项目审批,上半年要开工建设。纳入县(市)垃圾处理的试点镇年底前要建成一座以上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无法纳入县(市)垃圾和污水处理的试点镇要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项目审批,争取开工建设。三是推进园林绿化工作。结合旧镇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加大试点镇园林绿化工作推进力度,特别要注重公园、绿化带、街头绿地、庭院绿化建设,抓好沿河(溪)、渠、湖、海绿化整治,增加绿量,提高绿化水平。6月底前,各试点镇建成区要建成一座以上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完成“绿色乡镇”的创建任务。

  

  (四)加大试点政策实施力度。一是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每个省级试点镇1000亩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在1000亩范围内,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按要求报批后,可先行核定指标并上网交易。各试点镇要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对本乡镇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民住宅实施避让搬迁,原则上退出的旧宅基地都要复垦为耕地,3月底前上报实施方案,经市国土、农业部门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核定挂钩指标,市政府按市场价格优先收购,资金直接下达给乡镇人民政府。二是要积极推进 “三旧”改造工作。各试点镇要将土地利用效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以及布局分散、条件落后、配套不完善、不适应发展要求的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列入“三旧”改造范围,开展科学规划和深度开发,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率,原则上所有退出的旧宅基地都要复垦为农田。三是落实财税管理政策。合理划分县和镇财权与事权,科学确定财税分配比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健全试点镇一级国库,真正做到“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四是探索户籍管理新模式。根据试点镇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户籍管理制度。原试点镇农民,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后,根据群众意愿,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续保留,也可有偿退还或转让;在试点镇居住的流动人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和参加当地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居住地。五是落实试点镇发展的其他扶持政策。主要包括金融、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人才等。


  四、保障措施

  

  加大对试点镇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意见,继续探索强镇扩权改革、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金融制度创新、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等,切实推动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试点镇政府更多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试点镇综合管理社会经济的能力。加强试点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试点镇单独设立国土、规划建设、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等管理机构。

  

  (二)加快项目审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重点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该下放的审批权限,应一律下放。县(市)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的政策,市、县(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为项目的生成、落地、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试点镇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确保试点镇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出成效。

  

  (三)加强投资保障。各县(市)政府要研究细化涉及财税、土地、产业、投资、房地产、金融、就业、户籍等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和扶持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在专项资金、贴息贷款、转移支付上,优先扶持试点镇,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试点镇的支持,做好对上汇报和衔接,抓紧前期工作,在资金、项目安排上对试点镇实行同等优先;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积极推广bt、bot、tot等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和经营;金融机构要积极采取银团贷款、委托贷款、授信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试点镇建设。

  

  (四)完善信息报送和考核考评体系。各试点镇每月14日中午12点前报送重大项目开竣工、前期突破和重要节点的完成等形象进度,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午12点前报送本月全面进展情况(表格及形象进度见附表2、3);报送至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处。若报表无法全面反映试点镇的进展情况(尤其是重点推进的项目进展情况),须附必要的文字说明。进一步完善试点镇目标考核考评体系,细化工作目标,对试点工作情况年底进行考核奖惩。

  

  (五)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典型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媒体、规划展示馆(厅)、标语、宣传单、广播、广告牌、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理解小城镇建设,感受到小城镇建设发展的美好未来和愿景,自觉支持和参与小城镇建设。要通过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召开若干场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在新闻媒体、小城镇建设工作简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及时对各试点镇在规划设计、项目建设、政策落实、改革探索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进一步营造加快小城镇改革建设的良好氛围。县(市)牵头部门每半个月编辑一期工作简报,信息简报工作将列入小城镇试点建设年度考核范畴。

  

  (六)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县(市)长负责制,抽调精兵强将配强工作班子,按照年度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年度各项试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强化考核。各试点镇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周密安排,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务求综合改革建设试验取得成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镇的检查和指导,统筹协调,从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共同推动试点镇加快发展,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系人:

  

  杨学敏 13960968190 83341809

  

  王龙彬 13950218386 83341809

  

  电子邮箱:czfuzhou@163.com

  

  传真:83341809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

  

  谢建杰 13705959751 83341190

  

  郑秀林 13799353511 83373265

  

  市城乡规划局联系人:

  

  张 东 13459119643  83316950

  

  庄 亮 18950273771  83316950

  

  市国土资源局联系人:

  

  陈 铮 13705084353

  

  何世忠 13609588118

  

  附件1:2011年度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项目建设投资任务表

  

  
级别
序号
试点镇
总项目数(个)
在建项目数(个)
储备项目数(个)
总投资(亿)
年度计划投资(亿)
备注



1
青口镇
38
18
20
136.29
30
 
2
荆溪镇
27
23
4
68.77
13
 
3
龙田镇
24
11
13
22.84
12
 
4
江田镇
22
8
14
23.25
10.3
 
5
高山镇
29
13
16
19.79
6.3
 
6
琯头镇
26
16
10
20.39
4.3
 
小 计
166
89
77
291.33
75.9
 



1
渔溪镇
21
7
14
9.02
2.16
 
2
古槐镇
17
6
11
11.39
2.63
 
3
白沙镇
16
8
8
3.55
1.34
 
4
南屿镇
21
6
15
24.92
10.16
 
5
起步镇
18
9
9
2.65
1.35
 
6
梅溪镇
16
9
7
3.5
1.37
 
7
葛岭镇
14
7
7
30.47
4.23
 
小 计
123
52
71
85.48
23.24
 
合计
289
141
148
376.81
99.14
 


  

  附件2:

  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项目进度表( 月)

  

  试点镇(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
2011年计划投资
今年累计完成投资
本月完成投资
本月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续建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项目


 







 





城建项目(市政公用和房建)


 







 





新开工
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项目



 







 




城建项目(市政公用和房建)



 







 




储备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



 






 





产业项目



 






 





城建项目(市政公用和房建)


 







 





小计



 




镇负责领导: 手机:  信息员: 手机:


  

  附件3: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形象进度表( 月)

  

  试点镇(盖章):填报日期:2011年 月 日

  

进度情况
下月计划及存在问题
备注
规划进度



项目进度



招商引资
进度





  镇负责领导:手机: 信息员: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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