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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关于进口吉普牧马人越野车的缺陷处理决定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08 生效日期: 2011-04-08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近期,我国发生多起克莱斯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进口吉普牧马人(jeep wrangler)越野车起火燃烧事故,数量占该车型社会保有量比例高。经调查发现,吉普牧马人越野车的自动变速器与相关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为保护我国消费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现将有关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安全隐患消除前,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责令进口商暂停吉普牧马人车型进口。

  相关认证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涉及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作出处理。

  二、车辆制造商须查明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制定缺陷消除措施并实施。在此之前,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对在中国的相关车辆采取临时预防措施,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

  三、建议消费者尽快咨询车辆制造商或其授权服务中心,采取临时预防措施。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车辆警示信号、焦糊味、冒烟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稳妥处置。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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