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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4-26 生效日期: 2011-04-26
发布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布文号: 拉政发[2011]32号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全市安全生工作战线上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安全生产各有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鼓舞全市广大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干部职工勇于拼搏、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工作热情,不断开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签订的《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城关区等7个 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和部门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强化监管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圆满完成2011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附件: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区)

  

  城关区人民政府

  

  尼木县人民政府

  

  墨竹工卡县人民政府

  

  二、市直部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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