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沣渭新区教育局、财政局:
为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发展面临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编制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现将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编制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的通知》(陕教财〔2011〕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我市编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编制。
二、项目学校必须是2009年中小学布局调整保留的普通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及其他定点小学,且在校生规模达到《通知》要求。完全中学和民办中小学不纳入本次规划编制范围。
三、凡是纳入我市2006-2010年99所农村(山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5.12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项目学校,不再编入本次规划;凡是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2011年三年实施规划》或其他工程规划的项目,不再编入本次规划;凡教学实验仪器、体育器材设施、音乐、美术教学器材等设备配备达到《通知》要求的项目学校,不再纳入本次规划,未达标的,查漏补缺。
四、城六区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依据《通知》中“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考虑编制本区学校扩容改造项目。
五、各区县在编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时,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规划主要指标参考数值进行编制(见附件2)。加固单体价格按照600元/平方米测算。
六、请各区县务于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中午12时前,将本区县规划文本电子稿、规划汇总表和系统数据,报送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张英杰,联系电话:86525051,邮箱:xa029@vip.163.com,待省市审核通过后上报正式文本。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