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持续性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7 生效日期: 2011-05-17
发布部门: 深圳市政府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11]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市受强降雨影响,局部地区出现了洪涝灾害。预计5月中旬至6月初,我市出现持续性强降雨、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机率很大,防汛形势较为严峻。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持续性大范围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173号),切实做好持续性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御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对责任区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再检查、再落实、再部署。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近期天气情况的监测预报,加密分析会商,做到阶段性预报和短期性预报相结合,全市范围预报和重点区域预报相结合,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各级三防、水务、气象、建设、国土、城管、交通、农业、海事、民政等部门要加强会商,保持信息共享畅通,及时启动防御预案和联动应急机制,有序、有效开展防御工作。

  

  三、强化重点部位、重点领域的防范工作

  

  要切实做好低洼易涝区域的防洪排涝工作,排涝泵站、各种抽排设备准备到位。高度关注人口稠密区、大运会场馆周边地区、危房老屋、地下停车库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防洪排涝状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内涝损失。要切实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严格落实度汛方案,加强对地下空间、深基坑、脚手架、工地围墙等施工设施的管理,及时疏通排水通道,避免因破坏排水体系导致新的洪涝灾害。要切实做好山洪、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快组织排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对危险边坡、裸露山体附近的居民住房,要将防治责任落实到社区和具体人员,并对可能发生的灾情作出预判,及时预警,及时处置。要切实做好水库、河道、涵闸、海堤等水利工程的查险除险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险情灾情速报制度,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对重点地区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采取轮流值守等群防方式,密切监控可能出现的险情,确保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组织撤离、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要提前做好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的准备工作,对需转移的人员,要明确转移范围、路线和安置措施。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防汛工作,提高科学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