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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京北公路京冀界至赤城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20 生效日期: 2011-05-20
发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布文号: 办字[2011]71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1〕241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京北公路京冀界至赤城段一级公路建成后,在赤城县后城镇附近设置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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