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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23 生效日期: 2011-05-23
发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11]2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网络文化需求,文化部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我省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首批9个试点省份之一。为搞好试点工作,推进全省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重要意义

  

  公共电子阅览室是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发展到新阶段而推出的一种更高级别的终端服务模式,能够更好地向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和便利的网络文化服务。以政府为主导,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建设免费、绿色、安全的公益性上网场所,推出一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资源,吸引广大网民特别是未成年人参与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网络文化活动,对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净化网络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网络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正确应对网络文化冲击的能力,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加快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但总体上看,仍存在着资源总量不足、服务质量不高、配置不够合理等突出问题。因此,认真按照文化部的部署要求,积极搞好试点工作,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电子阅览室,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是一项十分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二、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为宗旨,以服务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为重点,以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设施和资源为依托,紧密结合文化共享工程、乡镇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大力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进一步增强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努力把更多适应群众需求的数字资源传送到社区和乡村,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网络文化需求。

  

  (二)工作原则。坚持用先进文化占领网络阵地,确保网络文化安全;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便利、健康的网络服务;坚持资源整合与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科学规划与规范管理,持续开展优质服务。

  

  (三)实施步骤。以“公益服务、设备升级、网点拓展、寓教于乐”为基本途径,分步实施。

  

  1.试点阶段(2011年10月以前)。建设一批规范化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每个设区市确定部分县(市、区),选择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包括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室)、各类学校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等。每个县(市、区)不得少于10个试点单位。

  

  2.推广阶段(2011年11月至2014年6月)。分年度完成各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室)网点的拓展任务,建立健全专业工作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文化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开展公益性服务。

  

  3.完成阶段(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到2014年底,在设施、网络、队伍、资源、传输和服务方面基本完备,比全国提前一年完成建设任务。

  

  4.提高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加强指导,不断完善,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发挥好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免费开放。推动已建电子阅览室的免费开放,发挥其公益特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

  

  (二)推进网络建设。以“免费开放、提升水平、扩展范围、全面覆盖”为发展路径,推进建立可管、可控、可扩展,覆盖社区、乡村,便民、利民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网络。

  

  根据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要求,重点提升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及其以下电子阅览室的硬件水平。

  

  在县、乡(镇)居民居住集中的区域,依托文化馆、群艺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新建一批规范化公共电子阅览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的公共互联网服务。与三网融合发展相结合,在具备无线网络条件地区,探索建立车载移动公共电子阅览室,发展新型公共互联网服务。


  对具有公益服务意愿和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进行达标认证和政策扶持,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建设符合要求的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三)推进数字资源建设。认真研究人民群众的网络信息资源需求,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和国家数字图书馆资源,加大整合共建力度,建设先进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互联网海量数字资源库群。“十二五”期间,整合建设适合开展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的优秀数字资源达到40tb。数字资源建设以农业技术、务工培训、少儿动漫、红色历史、经典影视、知识讲座、医疗卫生、电子书刊、益智游戏为主要内容,重点建设一批未成年人喜爱的动漫故事、益智类游戏、进城务工人员实用技能资源、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等,采购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电影、电视节目。

  

  加大整合共建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建机制。进一步加大文化资源的征集、整合力度,文化部门加强与教育、广电、信息产业、农业、科技、新闻出版等部门合作,争取以免费或者优惠价格得到各系统资源。创新资源建设机制,发展面向全社会机构、个人的资源共建体系,综合采取多项激励政策,促进公共互联网数字资源库群的共同建设。

  

  认真研究基层群众网络文化信息资源需求,提高资源建设与服务的适用性与针对性。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资源供给与需求反馈机制,重点加强人民群众需求强烈的数字资源建设。

  

  在用足用好现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公共互联网服务模式,积极探索解决知识产权的灵活有效模式。

  

  (四)推进技术平台建设。充分应用云计算、智能服务、流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最新适用技术,紧密结合三网融合发展战略,依托现有技术管理平台,建立先进实用、安全可靠、开放互联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技术平台。

  

  发展公共互联网网站群,打造互联网上的“公共文化”品牌。在文化共享工程现有基础上,建立分布式、互联互动的省、市、县三级文化共享工程互联网网站群。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平台,通过技术手段保障公共电子阅览室内容服务的健康、文明,杜绝反动、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的侵入和传播,确保公共电子阅览室网络信息安全。

  

  发展面向三网融合的资源传输调配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卫星网、有线数字电视网,广开传输渠道,创新传输手段。

  

  (五)强化管理与服务。加强综合管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成为群众欢迎、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惠民工程。

  

  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全省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在省文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各地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规划、组织监督与管理,文化共享工程各级支中心负责本地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建设与运行保障。

  

  加强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数字资源、网络条件和人才队伍开展工作,加强与中组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教育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及教育、广电、信息产业、农业、科技、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共建共享。

  

  统一形象标识、规章制度、网络管理。充分利用公共电子阅览室的设施条件,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辅导、咨询、培训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正确认识和使用互联网,为人民群众学习、工作和生活服务。大力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实现规范服务。建立服务补贴制度,根据公共电子阅览室的服务人次与服务效果进行补贴奖励,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体系的优势,鼓励在城乡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的连锁运营和管理,体现共享效益和优势。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保障。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规划建设方向、组织协调指导资源建设和信息服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及时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和运行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新路子,争取社会资金、人力、物力的支持。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专门技术队伍,搞好对实施方案、资源建设、标准规范、技术路线等工作的指导落实。建立基层人员培训长效机制,着力造就一批熟悉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的业务骨干,提高公共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的素质。

  

  (四)加强工作督导考核。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纳入文化工作指标考核体系,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加强调度、检查和督导,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推广。广泛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公共电子阅览室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到公共电子阅览室享受公益性上网服务。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全省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更好更快地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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