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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和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25 生效日期: 2011-05-25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布文号: 厅政法明电[2011]0513号
  国家邮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党的十七大以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发展,中央文明委今年将评选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中央文明办分配给交通运输系统19个全国文明单位名额(不含中国民航局、中央交通运输企业),并要求对2008年部推荐并受到表彰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进行复查。为做好评选推荐和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办法

  (一)推荐范围:

  1.2008年中央文明委表彰的交通运输行业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2008年以来各省(区、市)表彰的文明单位;

  3.2009年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的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4.2010年部表彰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

  以上符合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条件的,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见附件1《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国家邮政局、部直属单位按照部分配名额(见附件2《全国文明单位名额分配表》)向部推荐,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可择优向部推荐1个全国文明单位。

  2.各推荐单位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和《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一式两份及上述全部资料的电子版一并报部文明办。逾期不报,视为不推荐。

  3.部根据名额分配和各单位推荐意见,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优中选优,确定19个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在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中央文明办推荐。

  4.中央文明办审核后,征求被推荐单位所在省(区、市)意见,组织抽查,将拟表彰名单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提出建议名单,报中央文明委审定后予以表彰。

  5.此次表彰实行条块结合的原则,由于部名额有限,请各推荐单位主动与当地文明委沟通,争取推荐更多的行业先进集体。

  二、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的复查办法

  (一)文明单位自查申报。

  请国家邮政局、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通知2008年部推荐并受到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见附件4),依据《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见附件5),经国家邮政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复查申请报告、《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自查报告(2000字以内)各一式两份及上述资料电子版一并报部文明办。

  中国民航局自行组织复查工作,按要求将复查有关材料报送中央文明办。

  (二)部文明办审核复查。

  部文明办依据《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于2011年6月下旬,组织复查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和复查,并逐个提出复查意见报中央文明办。

  对于工作滑坡或发生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员工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黄赌毒”丑恶现象,邪教活动等重大问题的,取消其文明单位称号。

  (三)中央文明办抽查确认。

  中央文明办组织对拟保留荣誉称号的文明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抽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

  三、有关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次评选表彰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具体实践,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抓紧抓好。

  (二)要严格按照推荐范围、条件和程序,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坚持群众标准,走群众路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向基层单位倾斜,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取消参评资格。

  (三)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单位的先进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与庆祝建党9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学先进、树新风、建体系、创一流”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不断提高行业文明程度和职工队伍文明素质的过程。
联 系 人:缪军、王艳

  电话:010-65293753、65292609

  传真:010-65292608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文明办

  邮政编码:100736

  电子邮箱:jtbwmb@126.com

  附件:1.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2.全国文明单位名额分配表

  3.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

  4.2008年交通运输部推荐并受到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

  5.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员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履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扶贫帮困、以城带乡等结对共建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突出抓好诚信建设,恪守职业道德,扎实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互联网企业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创建“文明网站”等活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员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发展网络志愿者,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4、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5、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与周边环境和谐发展,无重大污染责任事故,无群众投诉环保案件。

  6、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国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督,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标准和办事程序规范公开,服务群众细致周到、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


  附件2

  全国文明单位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 额
邮政系统
4
海事系统
5
救捞系统
1
长航局系统
2
船级社系统
1
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
1
地方交通运输系统
5
   附件3

  全国文明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获省部级
以上荣誉、
奖励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详细情况另附2000字以内材料);4.上报表格及材料一式两份。
   










国家邮政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交通运输部意见



(签章)
中央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附件4

   2008年交通运输部推荐并受到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

  (共17个)

  
   广东海事局(机关)

  上海海事局(机关)

  福州海事局

  东海救助局救助船队

  长江海事局

  长江航道局

  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

  中国交通通信中心

  河南省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民航西藏区局

  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河南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区邮电局东四邮电支局

  江苏省苏州邮政局

  上海市邮政公司市南邮政局

  黑龙江省邮政公司(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邮政局
   附件5

  现有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
   
申报类别
全国文明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获省部级
以上荣誉、
奖励














  注:工作情况简介内容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详细情况另附2000字以内材料);4.上报表格及材料一式两份。

  












国家邮政局、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意见

(签章)
交通运输部意见


(签章)
中央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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