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18 生效日期: 2011-11-18
发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苏府[2011]21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集聚发展,结合我市旅游度假区的区位和发展布局、资源质量、项目产品及市场基础,根据《苏州市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苏州市级旅游度假区评分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确定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等7个度假区为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

  

  附件: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首批市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1.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

  2.常熟沙家浜-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

  3.太仓江苏长江口旅游度假区

  4.吴江东太湖旅游度假区

  5.相城区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

  6.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7.高新区西部生态城旅游度假区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