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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9-01-11 生效日期: 2019-01-11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1日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曹建国主任受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中共泸州市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线,按照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六大攻坚行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切实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泸州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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