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办理柠檬酸和硅锰铁出口许可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13 生效日期: 2008-02-13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商办配函[2008]2号文件要求,现就办理柠檬酸和硅锰铁出口许可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柠檬酸(2918140000、2918150000)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构设定为省级发证机构,我省为四川省商务厅。
二、自2008年1月30日起,有关企业在申领柠檬酸和硅锰铁(7202300000)出口许可证时,须带加盖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出口预核专用章的出口合同。
特此通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