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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12 生效日期: 2007-12-12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维护全市环境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1月8日-1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郑州市所有放射源应用单位(包括含有放射源的射线装置应用单位)、所有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利用单位(名单附后)。
二、检查内容
(一)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内容
1.辐射安全许可证。
2.辐射场所警示标志。
3.放射源进出台帐。
4.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1)放射源日常检查制度及记录;
(2)辐射场所监测计划及记录;
(3)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档案;
(4)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及记录;
(6)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5.放射源安全防盗措施。
6.辐射监测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
(1)监测仪器;
(2)个人剂量监测报警仪;
(3)铅衣、铅帽、铅手套、铅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危险废物安全检查内容
1.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1)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2)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运输及交接记录台帐;
(3)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
(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危险废物应急反应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2.危险废物处置和经营单位:
(1)是否持有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情况;
(2)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3)危险废物的运输、暂存及交接记录台帐;
(4)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
(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危险废物应急反应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分组
检查采用各县(市)、区环保局互查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检查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巩义市,中牟县,金水区,管城区,高新区。
第二组:新郑市,登封市,中原区,上街区。
第三组:新密市,荥阳市,二七区,惠济区,经开区。
其中巩义市、新密市、新郑市为各组的组长单位,负责主持会议、抽签确定受检企业、现场检查人员分组、记录讨论反馈意见等。
(二)参检人员
1.督导组:由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带队、市危废辐射监管中心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安全大检查的全过程督导工作。
2.检查组:组长单位由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2人参加,组员单位由业务负责人1人参加。
3.受检环保局:由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科室(中心)人员参加。
(三)检查顺序
检查按照第一组检查第二组,第二组检查第三组,第三组检查第一组的顺序进行。
(四)检查程序
1.听取受检县(市)、区环保局的管理情况介绍;
2.现场抽签确定2家辐射受检企业,1家危险废物受检企业;
3.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分组逐项进行现场检查;
4.集中讨论和讲评检查情况。
四、时间安排
1.自查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08年1月7日。
2.现场检查阶段:2008年1月8日至1月25日。其中:
1月8日-1月11日由第一组检查第二组;
1月14日-1月18日由第二组检查第三组;
1月21日-1月25日由第三组检查第一组。
3.整改总结阶段:2008年1月31日前。
五、检查接待
1.车辆:市内各区环保局检查人员集中乘坐市危废辐射监管中心车辆;各县(市)、上街区环保局各派一辆车参加。
2.工作餐:检查组的餐饮由受检环保局安排。
3.住宿:检查过程中需要住宿的,由市环保局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管中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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