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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力建设单位提取离退休统筹基金问题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7-03-21 生效日期: 1987-03-21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电力局: 
  建设银行水口水电站专业支行(86)建闽水字第004号《关于提取离退休统筹基金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经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批复的《水利电力部直属企业离退休费用统筹试行办法》,适用于水利电力部的直属企业单位,其中包括直属建设单位。华能福州分公司隶属于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虽不是水利电力部直属企业,但大部分职工是福建省电力局职工,经与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研究,可以参加电力部门的统筹。 
  二、电力建设单位劳保统筹基金的提取比例,可比照电力生产企业按工资总额的13%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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