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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5-02-14 生效日期: 1995-02-14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1995)外经贸办字第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外经贸委厅,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以下简称《年鉴》)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编纂,吴仪部长亲自担任编辑委员会主任。《年鉴》是我国外经贸行业唯一的专业性年鉴,是一部有权威性、指导性、实用性的大型信息资料工具书。自1984年创刊以来,《年鉴》为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总方针和对外经贸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介绍对外经贸发展取得了成就,增进世界各国对我国的了解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国内外经贸界和其他各界读者的欢迎和好评。根据1994年11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一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编委会会议和11月28日至12月1日在深圳召开的第十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工作会议的精神,在新的一年里,各方面要进一步努力,把《年鉴》办得更好,使《年鉴》质量及其他有关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供稿质量 
 
  1995年版《年鉴》为第12期。优质稿件是保证《年鉴》质量的基础。所有供稿单位均应按《年鉴》编辑部的组稿要求认真撰写和审核,重要稿件要由司局级领导审定签发并加盖公章,做到按时保质供稿。 
 
  二、关于稳定地方特约撰稿人队伍 
 
  近年来,《年鉴》地方特约撰稿人因各种原因变动较大,对《年鉴》各项工作已造成一定影响。由地方提供的稿件在《年鉴》中占有相当比重,按时保质供稿对《年鉴》整体质量和按时出版关系重大。同时,特约撰稿人还承担在本地区协助《年鉴》香港版(中、英文)的广告征集和北京版(中文)的组织征订工作,保持特约撰稿人队伍相对稳定很有必要。请各地外经贸委(厅、局)重视此项工作,如特约撰稿人在本委(厅、局)内调动岗位,尽量不要变动他们担任的特约撰稿人工作,保持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并为他们提供各种方便,以便更好地完成任务。 
 
  三、进一步做好《年鉴》北京版的发行工作 
 
  《年鉴》北京版的出版发行工作由中国社会出版社承担。北京版的国内发行工作总的来说是好的,但仍有很大潜力,各级对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对《年鉴》扩大发行给予积极支持,并要协助《年鉴》的出版发行单位做好在本地区、本系统的组织订阅工作。 
 
  四、继续大力抓好《年鉴》香港版的广告征集工作 
 
  经过多年努力,《年鉴》已成为一部独具特色、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权威性刊物。《年鉴》是宣传我国对外经贸方法、政策、成就和外经贸企业以及出口商品的重要渠道,是中国走向世界的桥梁,也是世界了解中国的一个窗口。在《年鉴》香港版上刊登出口商品和反映企业形象的广告,具有覆盖广、时效长、影响大、档次高、专业性强的特点,有利于提高企业和出口商品的知名度,促进企业的开拓和发展。十余年来,全国外经贸行业各单位对《年鉴》广告征集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希望今后继续给予支持,每年组织在《年鉴》上刊登一定数量的广告。根据《年鉴》香港版广告征集工作的需要与可能,1995年版计划安排200幅左右广告。请各外贸和工贸总公司踊跃在《年鉴》上刊登广告。各地方可在本地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工贸)公司、生产企业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多渠道开拓广告来源,并协助广告公司收妥广告费和以前刊登广告的欠款。《年鉴》香港版的出版发行单位华润(集团)中国广告展览有限公司要积极搞好《年鉴》广告征集工作和相关服务事宜,收妥并管好广告收入,按照部里规定,全部用作出版《年鉴》的经费。 
 
  请各地外经贸委(厅、局)和各总公司及有关单位对办好《年鉴》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重视并做好《年鉴》有关各项工作。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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